【招标公告】某单位光缆网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招标公告(2024-JLDJBH-G1250)
【招标公告】某单位光缆网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招标公告(2024-JLDJBH-G1250):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某单位光缆网建设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某单位光缆网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本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相关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某单位光缆网建设工程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2024-JLDJBH-G1250
招标控制价:219万元
工期:100日历天
招标范围:该项目主要为某单位光缆网建设工程,拟建光缆线路全程约57公里,其中布放48芯光缆约22公里、布放24芯光缆约35公里,以通信管道为主要路由,直埋约13公里,详见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
工程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最近一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连续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连续6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记录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财库〔2022〕3 号文)。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国内注册、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以集团(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其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单独参加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近3年没有发生过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近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定义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条的较大事故,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5.提供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总体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的资质动态核查网页截图)。
7.投标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8.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需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建造师证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6个月或以上社保证明,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年份、月份、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复印件。
8.自2021年9月份以来,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人本单位完成过通信传输线路工程业绩(至少含一项100万以上的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限提供一个业绩证明,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人及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加盖申请人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要求携带资料(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模板见附件《投标资格文件》)
1、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登记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3、拟承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等)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4、拟参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个人简历、工程业绩、已建工程施工管理经历证明文件、劳动合同。
5、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自公告发布前6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投标申请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信誉、业绩、获奖等相关证明材料。
8、公告要求的其他材料。(如纳税、社保等)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非联合体。
2、投标人必须按照资格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填报相关资料,以证明投标人符合招标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如未按照资格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报名单位正式员工,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六、报名起始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24年11月2日至2024年11月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二)递交地点:江苏省无锡市(电联获取具体地址)。
授权代表必须本人到该地点递交资料,不接受邮寄的形式,接收资料时将对身份进行核实。相关资料均密封入袋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签定涉密承诺书,领取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女士 陈先生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8762652208 15190306000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艾先生
办公电话: 0510-85158240
本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相关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某单位光缆网建设工程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2024-JLDJBH-G1250
招标控制价:219万元
工期:100日历天
招标范围:该项目主要为某单位光缆网建设工程,拟建光缆线路全程约57公里,其中布放48芯光缆约22公里、布放24芯光缆约35公里,以通信管道为主要路由,直埋约13公里,详见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
工程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最近一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连续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连续6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记录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财库〔2022〕3 号文)。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国内注册、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以集团(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其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单独参加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近3年没有发生过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近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定义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条的较大事故,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5.提供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总体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的资质动态核查网页截图)。
7.投标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8.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需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建造师证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6个月或以上社保证明,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年份、月份、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复印件。
8.自2021年9月份以来,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人本单位完成过通信传输线路工程业绩(至少含一项100万以上的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限提供一个业绩证明,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人及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加盖申请人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要求携带资料(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模板见附件《投标资格文件》)
1、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登记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3、拟承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等)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4、拟参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个人简历、工程业绩、已建工程施工管理经历证明文件、劳动合同。
5、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自公告发布前6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投标申请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信誉、业绩、获奖等相关证明材料。
8、公告要求的其他材料。(如纳税、社保等)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非联合体。
2、投标人必须按照资格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填报相关资料,以证明投标人符合招标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如未按照资格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报名单位正式员工,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六、报名起始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24年11月2日至2024年11月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二)递交地点:江苏省无锡市(电联获取具体地址)。
授权代表必须本人到该地点递交资料,不接受邮寄的形式,接收资料时将对身份进行核实。相关资料均密封入袋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签定涉密承诺书,领取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女士 陈先生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8762652208 15190306000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艾先生
办公电话: 0510-8515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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