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州高新区第三中心小学窗厦分校综合实践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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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州高新区第三中心小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东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福州高新区第三中心小学窗厦分校综合实践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福州高新区第三中心小学窗厦分校综合实践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DH-[TP]-2024054
项目名称:福州高新区第三中心小学窗厦分校综合实践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990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90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若有):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中“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1)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层
方式:现场方式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须填写《获取谈判文件登记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须按本公告的要求,将《获取谈判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致电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帐户信息(购买标书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福建东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账 号:15020141700031172、帐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开户名:福建东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洪山支行账 号:350501886100098766663、电子邮箱:fjdhzb01@163.com4、现场方式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须填写《获取谈判文件登记表》。邮件方式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须按本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公对公转账(不接受个人转账)相应的金额到上述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将转账底单复印件或截图及填写《获取谈判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致电确认是否报名成功。5、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导致投标将被拒绝。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需与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6、供应商在获取谈判文件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供应商应详细审查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高新区第三中心小学
地址:闽侯县南屿镇乌龙江南大道48-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东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福州高新区第三中心小学窗厦分校综合实践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DH-[TP]-2024054
项目名称:福州高新区第三中心小学窗厦分校综合实践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990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90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进口产品 |
1 | 福州高新区第三中心小学窗厦分校综合实践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1 | ***.00 | 批 | 制造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若有):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中“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1)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层
方式:现场方式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须填写《获取谈判文件登记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须按本公告的要求,将《获取谈判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致电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帐户信息(购买标书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福建东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账 号:15020141700031172、帐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开户名:福建东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洪山支行账 号:350501886100098766663、电子邮箱:fjdhzb01@163.com4、现场方式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须填写《获取谈判文件登记表》。邮件方式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须按本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公对公转账(不接受个人转账)相应的金额到上述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将转账底单复印件或截图及填写《获取谈判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致电确认是否报名成功。5、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导致投标将被拒绝。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需与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6、供应商在获取谈判文件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供应商应详细审查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高新区第三中心小学
地址:闽侯县南屿镇乌龙江南大道48-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东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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