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寿宁县南阳镇“润泽库区、造福移民”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寿宁县南阳镇“润泽库区、造福移民”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寿宁县南阳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寿宁县南阳镇"润泽库区、造福移民"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1.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南阳镇“润泽库区、造福移民”工程已由宁德市水利局以宁水移民〔2024〕1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寿宁县南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寿宁县南阳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寿宁县南阳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美丽移民村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感悟振兴魅力”、2.整体村庄建筑风貌和移民文化集散广场、3.绿化美化、亮化项目等;主干道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路基工程、2.村道配套工程、3.移民文化传承观光带五节点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9〕21号)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含暂列金330000元,暂估价425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2)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3)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建办市〔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时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站(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8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5日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站(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站(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南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南阳镇南新街168号,邮编:355502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五楼,邮编:352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寿宁县水利局
地址: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10号
联系电话:0593-552213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寿宁县东区角林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0593-5580062
招标条件
1.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南阳镇“润泽库区、造福移民”工程已由宁德市水利局以宁水移民〔2024〕1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寿宁县南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寿宁县南阳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寿宁县南阳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美丽移民村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感悟振兴魅力”、2.整体村庄建筑风貌和移民文化集散广场、3.绿化美化、亮化项目等;主干道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路基工程、2.村道配套工程、3.移民文化传承观光带五节点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9〕21号)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含暂列金330000元,暂估价425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2)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3)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建办市〔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时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站(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8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5日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站(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站(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南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南阳镇南新街168号,邮编:355502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五楼,邮编:352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寿宁县水利局
地址: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10号
联系电话:0593-552213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寿宁县东区角林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0593-558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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