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政和县七星溪两岸(官湖段)文体健身步道工程(二期)设计项目

所属地区:福建南平市 发布日期: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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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南平市 采购单位 政和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万河建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政和县七星溪两岸(官湖段)文体健身步道工程(二期)设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政和县七星溪两岸(官湖段)文体健身步道工程(二期)设计项目(招标编号:WHJM 采【2024】001 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 一、招标条件 本政和县七星溪两岸(官湖段)文体健身步道工程(二期)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4.36 万元,招标人为政和县国有资产投资运 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区位:项目起点位于官湖廊桥南端口,终点位于七星溪大桥南侧桥底,全场 约 1.03 公里,总体规划面积约 1.72 公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政和县七星溪两岸(官湖段)文体健身步道工程(二期)设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政和县七星溪两岸(官湖段)文体健身步道工程(二期)设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 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4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朝阳路鑫诚胜地心苑 A3 号 521 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5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朝阳路鑫诚胜地心苑 A3 号 52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5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朝阳路鑫诚胜地心苑 A3 号 521 室 七、其他 第一章 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政和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 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 政和县七星溪两岸(官湖段)文体健身步道工程(二期)设计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被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推荐的供应 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万河建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 政和县七星溪两岸(官湖段)文体健身步道工程(二期)设计项目 2.备案编号: / 3.项目编号: WHJM 采【2024】001 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 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436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436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政和县七星溪两岸(官湖段)文体健身步道工程(二期)设计项目 1.00 243600.00 项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否 采购包 1: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政和县七星溪两岸(官湖段)文体健身步道工程(二期)设计项目 项 元 243600.00 总 价 无 (2)报价明细要求: 政和县七星溪两岸(官湖段)文体健身步道工程(二期)设计项目 序号 报价明细内容 报价要求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政和县七星溪两岸(官湖段)文体健身步道工程(二期)设计项目 政和县七星溪两岸(官 湖段)文体健身步道工程(二期)设计项目 项 元 243600.00 总价 无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合同包 1 节能产品:不适用合同包 1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合同包 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 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 特定条件: 采购包 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其他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补充说明 1、供应商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2 度 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的资格要 求“财务状况报告”若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的,无需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 证复印件,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 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 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3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 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1 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 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 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 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 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 获取地点及方式: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朝阳路 9 号。供应商购买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授权 书原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谈判文件。 9.采购文件售价:300 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 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 11 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 件将被拒绝接收。 11.谈判时间及地点: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13.采购人:政和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政和县文工路 2 号工人文化宫(石圳湾游客中心)2 楼 邮编:353600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4.代理机构:万河建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朝阳街 9 号 邮编: 353600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政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政和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政和县文工路 2 号工人文化宫(石圳湾游客中心)2 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万河建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朝阳街 9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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