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七都镇马坂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宁德市 发布日期:2024-10-29

【招标公告】七都镇马坂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宁德市 采购单位 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七都镇马坂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七都镇马坂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8号金龙商贸广场D幢3-F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YCG2024-022
项目名称:七都镇马坂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人民政府 已参考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七都镇马坂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七都镇马坂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2.项目编号:JCZYCG2024-022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七都镇马坂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1.00
***.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元)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七都镇马坂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00
总价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明细
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

其他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复颁发的有效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行政许可文件。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行政许可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磋商公告中指定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2获取地点及方式:
7.2.1获取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8号金龙商贸广场D幢3-F室;
7.2.2获取方式:线下购买;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14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8号金龙商贸广场D幢3-F室)。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11月14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七都街15号
联系人:***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8号金龙商贸广场D幢3-F室
联系人:***
联系方法:***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明细 描述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其他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复颁发的有效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行政许可文件。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行政许可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至 2024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8号金龙商贸广场D幢3-F室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8号金龙商贸广场D幢3-F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8号金龙商贸广场D幢3-F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七都街1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8号金龙商贸广场D幢3-F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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