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连江县黄岐镇人民政府连江县黄岐镇古石村乡村振兴旅游导览系统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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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连江县黄岐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连江县黄岐镇古石村乡村振兴旅游导览系统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福建中创美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HJZB(TP)20241022(招标文件编号:HJZB(TP)20241022)
二、项目名称:连江县黄岐镇古石村乡村振兴旅游导览系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中创美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盘屿路东侧奥体阳光花园二期G-3号楼8层26办公
中标(成交)金额:28.3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文生、陈瑞英(组长)、***(采购人代表)、杨伟明(监督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60%计取。(3)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552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江县黄岐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黄岐镇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81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曦、曾振航
电 话: ***
二、项目名称:连江县黄岐镇古石村乡村振兴旅游导览系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中创美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盘屿路东侧奥体阳光花园二期G-3号楼8层26办公
中标(成交)金额:28.3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福建中创美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导视牌制作 | 朗明光电等 | 定制 | 1批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文生、陈瑞英(组长)、***(采购人代表)、杨伟明(监督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60%计取。(3)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552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江县黄岐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黄岐镇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81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曦、曾振航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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