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寿宁县托溪乡人民政府关于托溪乡渺洋村东山路21号历史建筑修缮活化利用项目竞争性磋商

所属地区:福建宁德市 发布日期:2024-10-25

【招标公告】寿宁县托溪乡人民政府关于托溪乡渺洋村东山路21号历史建筑修缮活化利用项目竞争性磋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宁德市 采购单位 寿宁县托溪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托溪乡渺洋村东山路21号历史建筑修缮活化利用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托溪乡渺洋村东山路21号历史建筑修缮活化利用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HTCG2024-037
项目名称:托溪乡渺洋村东山路21号历史建筑修缮活化利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550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550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托溪乡渺洋村东山路21号历史建筑修缮活化利用项目
1.00
***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其他资格要求1: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格承诺: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5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1).现场报名:供应商须按《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我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办理报名手续;(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供应商须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以及将报名费电汇或转账凭证及发送至指定邮箱(NDhaitong88@163.com),并联系项目经办小张0593-2508879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角林路2号(寿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负一层)2号开标室(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角林路2号(寿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负一层)2号开标室(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1: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银行账号:35050168610700000651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托溪乡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托溪乡鹤兴中路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0593-2508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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