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泉州市 发布日期: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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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泉州市 采购单位 泉州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成洲社区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KDZB2024148
项目名称: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3.4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金额 (元)
所属行业
是否进口
包1
1-1
婴儿辐射保暖台
3

15000.00
45000.00
工业

包2
2-1
单人无菌室
2

22000.00
44000.00
工业

包3
3-1
成人病床
11

3800.00
41800.00
工业

3-2
陪护椅
20

700.00
14000.00
工业

3-3
成人病床
25

3600.00
90000.00
工业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5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5000.00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4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4000.00
采购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458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458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一: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①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a、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b、招标货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招标货物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招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明细: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招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招标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明细: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属于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中的医疗设备。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招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明细: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合同包二: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①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a、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b、招标货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招标货物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招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明细: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招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招标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明细: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属于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中的医疗设备。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招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明细: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合同包三:投标人若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则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①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a、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b、招标货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招标货物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招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明细: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招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招标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明细: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属于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中的医疗设备。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招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明细: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成洲社区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2层
方式: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向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逾期或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注:邮箱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及合同包、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格式自拟]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成洲社区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1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账号、邮箱:
账户名称: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账    号:35001652490052528271
      电子邮箱:qzkd2015@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700号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成洲社区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C幢1层-2层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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