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化泉州基地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中化泉州基地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泉州市 | 采购单位 | 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化(泉州)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化泉州基地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化泉州基地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 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化(泉州)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化(泉州)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集采机构: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名称:中化泉州基地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厂区内。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 本项目计划总装机规模12987.66KWp。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期: /
招标项目:中化泉州基地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计划工期:自通知开工日期始至并网发电,计划工期5个月。
招标范围: 本工程EPC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从设计到开工建设至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以及设计相关所有服务内容(包含地质详勘、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和电能质量报告编制获批等);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堆存及堆场、二次倒运、管理相关所有的责任和义务;所有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所有验收工作及前期和过程手续办理;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
注: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集采机构(中化能源集采机构),受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化(泉州)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开展中化泉州基地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采购工作,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委托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体合同由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化(泉州)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应具有有效的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和承试四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3.1.2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期内的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纸质注册证书无效));
(2)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职务,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2021年1月1日至今,无发生工程建设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管理经历及违法、违纪行为,须提供承诺函,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3.1.3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期内的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1.4施工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纸质注册证书无效)证书扫描件;
(2)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2021年1月1日至今,无发生工程建设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管理经历及违法、违纪行为,须提供承诺函,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3.1.5 安全负责人
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3.1.6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需在本单位注册,以上人员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按上述要求提供。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出具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提供扫描件。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2021年至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项合同约定装机规模12MW及以上,且完工或并网装机规模累计12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注:(1)提供证明资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如首页、合同范围页、签章页等,需体现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施工范围、签订日期、签约主体)、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并网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2)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本次组成联合体双方需要提供以联合体双方共同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
3.3.2人员业绩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承接过1项12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2)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设计负责人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接过1项12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3)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施工负责人以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接过1项12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1项12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金额页、签章日期页),并能体现拟派相关人员任职的姓名,如不能体现,需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2021年1月1日至今,无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事故责任认定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为准,事故定义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须提供承诺函,采购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2)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公示期内,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未被列入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采购人的供应商黑名单库(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按上述要求提供。
3.5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投标人在中国中化招投标平台报名之后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前在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完成平台注册及报名。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同时上传至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只上传其中任意一个平台,均视为无效投标。两个平台投标文件不一致,以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3.6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承担设计的一方应为牵头方,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由牵头方提供,施工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的单位提供,安全负责人可由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登录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获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00元人民币),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免费)。
4.2 完成领购手续后,可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5191
招标文件获取补充说明:投标人在中国中化招投标平台报名之后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前登录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完成平台注册及报名。
报名步骤:在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上传付费凭证,审核完毕后,需在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点击标书下载(以中国中化招投标平台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才能进行后续流转,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18-8227转 2。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补充说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投标人CA签章和加密的投标文件同时上传至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只上传其中任意一个平台,均视为无效投标。两个平台投标文件不一致,以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平台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化(泉州)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集采机构: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铁营中路2号院佑安国际大厦、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安吉南路71-1号;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188号21层(名义楼层25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zhangjian02@sinochem.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zl招标代理签章}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chenxiaomei02@sinochem.com
8. 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应通过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投标人CA电子印章或提供盖章扫描件。异议联系人见招标公告第7条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9. 监督部门
招标人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纪检风控部纪检,010-57392945。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风险合规部, 孟祥勇, 010-83923272, mxy@sinochem.com
本次招标项目业务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7条。
其他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招标投标活动同时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进行。
日期:2024年10月20日详情请下载附件!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 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化(泉州)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化(泉州)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集采机构: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名称:中化泉州基地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厂区内。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 本项目计划总装机规模12987.66KWp。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期: /
招标项目:中化泉州基地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计划工期:自通知开工日期始至并网发电,计划工期5个月。
招标范围: 本工程EPC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从设计到开工建设至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以及设计相关所有服务内容(包含地质详勘、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和电能质量报告编制获批等);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堆存及堆场、二次倒运、管理相关所有的责任和义务;所有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所有验收工作及前期和过程手续办理;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
注: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集采机构(中化能源集采机构),受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化(泉州)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开展中化泉州基地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采购工作,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委托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体合同由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化(泉州)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应具有有效的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和承试四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3.1.2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期内的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纸质注册证书无效));
(2)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职务,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2021年1月1日至今,无发生工程建设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管理经历及违法、违纪行为,须提供承诺函,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3.1.3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期内的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1.4施工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纸质注册证书无效)证书扫描件;
(2)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2021年1月1日至今,无发生工程建设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管理经历及违法、违纪行为,须提供承诺函,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3.1.5 安全负责人
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3.1.6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需在本单位注册,以上人员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按上述要求提供。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出具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提供扫描件。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2021年至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项合同约定装机规模12MW及以上,且完工或并网装机规模累计12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注:(1)提供证明资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如首页、合同范围页、签章页等,需体现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施工范围、签订日期、签约主体)、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并网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2)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本次组成联合体双方需要提供以联合体双方共同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
3.3.2人员业绩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承接过1项12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2)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设计负责人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接过1项12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3)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施工负责人以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接过1项12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1项12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金额页、签章日期页),并能体现拟派相关人员任职的姓名,如不能体现,需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2021年1月1日至今,无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事故责任认定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为准,事故定义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须提供承诺函,采购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2)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公示期内,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未被列入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采购人的供应商黑名单库(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按上述要求提供。
3.5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投标人在中国中化招投标平台报名之后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前在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完成平台注册及报名。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同时上传至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只上传其中任意一个平台,均视为无效投标。两个平台投标文件不一致,以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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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承担设计的一方应为牵头方,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由牵头方提供,施工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的单位提供,安全负责人可由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登录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获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00元人民币),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免费)。
4.2 完成领购手续后,可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5191
招标文件获取补充说明:投标人在中国中化招投标平台报名之后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前登录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完成平台注册及报名。
报名步骤:在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上传付费凭证,审核完毕后,需在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点击标书下载(以中国中化招投标平台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才能进行后续流转,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18-8227转 2。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补充说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投标人CA签章和加密的投标文件同时上传至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只上传其中任意一个平台,均视为无效投标。两个平台投标文件不一致,以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平台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化(泉州)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集采机构: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铁营中路2号院佑安国际大厦、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安吉南路71-1号;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188号21层(名义楼层25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zhangjian02@sinochem.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zl招标代理签章}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chenxiaomei02@sinochem.com
8. 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应通过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投标人CA电子印章或提供盖章扫描件。异议联系人见招标公告第7条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9. 监督部门
招标人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纪检风控部纪检,010-57392945。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风险合规部, 孟祥勇, 010-83923272, mxy@sinochem.com
本次招标项目业务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7条。
其他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招标投标活动同时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进行。
日期:2024年10月20日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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