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工业路(上浦路-杨桥路)提升改造工程结算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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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工业路(上浦路-杨桥路)提升改造工程结算造价咨询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工业路(上浦路-杨桥路)提升改造工程结算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名称) 工业路(上浦路-杨桥路)提升改造工程结算造价咨询服务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业路(上浦路-杨桥路)提升改造工程结算造价咨询服务已由榕发改审批〔2019〕7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业路(上浦路-杨桥路)提升改造工程结算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工业路(上浦路-杨桥路)提升改造工程结算造价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福州市;
2.3 造价咨询服务费控制价:
本项目结算造价咨询评审费基价暂按152.6929万元。造价咨询费用按照《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修订福建省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及付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评〔2008〕2084号)的规定的相应收费标准计取,具体招标控制价为:
[500*3.1‰+500*2.9‰+1000*2.7‰+3000*2.5‰+5000*2.3‰+20000*1.9‰+(89995.25-30000)*1.5‰]=152.6929万元,其中89995.25万元为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暂定的计费基数,钢筋抽筋费用暂按结算咨询费用的20%,暂按30.5386万元计取,最终取费基数以施工方送审的结算价为准,钢筋抽筋量按施工方审定的抽筋量为计费基数。下浮率按中标下浮率,保持不变。
2.4咨询服务类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5咨询服务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咨询服务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工业路(上浦路-杨桥路),分为工业路1标、2标、3标(通信工程)等对应施工范围内全部内容的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结算审核、材料询价及横向对比分析、服务范围内现场勘测及图纸差异对比分析、配合合规性审查工作、工程造价指标分析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等相关配合工作。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面配合完成咨询服务(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完成合规性审查并出具审查合格报告)之日止。
2.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福建省工程量计价规范、地方造价行业管理相关标准、文件以及招标投标文件、合同文件、招标人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等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
3.2.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1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0月25日18时00分00秒,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1月15日9:30(北京时间)之前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将予以拒收。
6.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投标下浮率取值区间为46%~50%(含46%,不含50%)。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总得分进行最终排序:本次招标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有两个以上投标人得分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评审委员会编制最终排序表和评审报告,并应按照最终排序结果推荐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0000元。
7.3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精神,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投标人按规定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即可。
8.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8.1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天内完成合同订立。
8.2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发放中标通知书之前,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价,依据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服务招标收费标准的50%计取。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连江南路136号建总大厦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政府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2层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
帐号:在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40087051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随行易交易(福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北二环中路中建大厦9层随行易交易(福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联系电话:4008705191
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北二环中路中建大厦9层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 2024-10-20 19: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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