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霞浦县崇儒畲族乡人民政府霞浦县崇儒乡坪园村河道排洪治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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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崇儒畲族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宸泓(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霞浦县崇儒乡坪园村河道排洪治理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霞浦县崇儒乡坪园村河道排洪治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宸泓(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HNC[2024]-106
项目名称:霞浦县崇儒乡坪园村河道排洪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6.098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107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里规定的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特定资格:(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应为在业状态;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的)。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鼓励实行供应商资格承诺制。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8日 至 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宸泓(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的将《领取谈判文件登记表》表格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728662891@qq.com)或者现场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霞浦县松港街道王龙名城2号楼130D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霞浦县松港街道王龙名城2号楼130D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崇儒畲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霞浦县崇儒畲族乡崇儒村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宸泓(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2梯804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霞浦县崇儒乡坪园村河道排洪治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宸泓(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HNC[2024]-106
项目名称:霞浦县崇儒乡坪园村河道排洪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6.098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107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1-1 | 霞浦县崇儒乡坪园村河道排洪治理项目 | 1项 | *** | 240107.12 | 否 | 建筑业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里规定的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特定资格:(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应为在业状态;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的)。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鼓励实行供应商资格承诺制。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8日 至 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宸泓(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的将《领取谈判文件登记表》表格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728662891@qq.com)或者现场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霞浦县松港街道王龙名城2号楼130D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霞浦县松港街道王龙名城2号楼130D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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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崇儒畲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霞浦县崇儒畲族乡崇儒村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宸泓(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2梯804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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