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口社村民委员会郭坑镇口社村森林防火监控方案征集项目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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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漳州市 | 采购单位 | 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口社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卓洲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郭坑镇口社村森林防火监控方案征集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福建省卓洲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口社村民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郭坑镇口社村森林防火监控方案征集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郭坑镇口社村森林防火监控方案征集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李
项目联系电话:0596-32357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口社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口社村口社2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卓洲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596-323572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漳浦县绥安镇大亭北路18-1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郭坑镇口社村森林防火监控方案征集项目;
2、采购编号:/;
3、采购数量:太阳能板加半个月以上存储摄像头和流量卡26套、高处覆盖口社村林地23倍、变焦摄像头3个及立杆;
4、征集项目预算金额(上限价格):***元。
5、项目规模和征集内容:应征方案应提供包括不仅限于具体的技术参数、实物效果图、数量、报价、质保期等。
二、征集阶段工作:
应征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参加征集活动前一年内,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征集资格。
(5)参加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6)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7)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注:
1.应征文件涉及投标资格等所有证明文件中的供应商名称须与应征单位完全一致,若有不一致的须附上国家工商部门或颁证机构出具名称不一致(名称变更)的有效说明,否则视为证明文件无效。
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加盖应征单位公章;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评审委员会对应征单位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应征单位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为入选方案后,如发现应征单位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取消该方案入选资格并追究应征单位的法律责任。
三、应征要求:
1.方案征集具体要求:
1.1. 材料内容必须提供:装订成册,提供完整准确的项目报价方案,包括不仅限于具体的货物技术参数、实物效果图、数量、报价、质保期等。
1.2. 方案内容如下:
(1)方案说明
(2)效果图,设计图,实物图
(3)方案总报价、分项报价
1.3资格证明与征集方案分册提供,项目纸质方案一式3份,电子档1份统一用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且上交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应征方案不得体现应征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方案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封装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方案作废处理。提交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四、其他事项说明:
1. 在要征集的采购方案中不得出现歧视性或倾向性的关键词或内容条款。
2.本次征集方案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所有征集的方案仅作为后续项目采购的参考,采购单位有权在中选方案的基础之上进行完善、优化修改和调整并可以适当采纳其他有利于采购单位自身的方案内容,所有提交资料均不退还,将无偿提供给采购单位使用,不同意者请勿参与本项目征集。在应征人递交了应征文件的同时,视为已同意本款规定。
3. 应征单位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4 .参与本次征集的方案所有权均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使用、修改应征单位递交的方案并可以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或评价征集到的方案。应征单位应保证征集单位使用应征单位所提供的成果,不被任何第三方提出异议(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专利权、外观设计和商标等知识产权)。如就知识产权可能提出的异议或有关索赔责任或费用,由应征单位承担,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口社村民委员会将于2024年10月17日下午15:00组织现场踏勘,请有意向的应征单位自行前往。(联系方式:***/***,踏勘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口社村口社298号)
五、方案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方案征集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
2.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下午17:00前;
3.方案文件的提交地点:福建省卓洲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大亭北路18-1号)
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征方案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
5.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六、方案比选规则
征集单位将对对应征人提供的方案进行整合,将所有应征方案进行横向比较,选择较优的技术参数及其他条款,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应征人自行关注后续的相关采购活动。
七、征集人及代理机构
1.征集人: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口社村民委员会;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口社村口社298号;
联系人:***;
电 话:***;
2.征集代理机构:福建卓洲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浦县绥安镇大亭北路18-1号
联系人:小李
电话(传真):0596-3235726
邮箱:/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郭坑镇口社村森林防火监控方案征集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李
项目联系电话:0596-32357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口社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口社村口社2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卓洲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596-323572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漳浦县绥安镇大亭北路18-1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郭坑镇口社村森林防火监控方案征集项目;
2、采购编号:/;
3、采购数量:太阳能板加半个月以上存储摄像头和流量卡26套、高处覆盖口社村林地23倍、变焦摄像头3个及立杆;
4、征集项目预算金额(上限价格):***元。
5、项目规模和征集内容:应征方案应提供包括不仅限于具体的技术参数、实物效果图、数量、报价、质保期等。
二、征集阶段工作:
应征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参加征集活动前一年内,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征集资格。
(5)参加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6)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7)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注:
1.应征文件涉及投标资格等所有证明文件中的供应商名称须与应征单位完全一致,若有不一致的须附上国家工商部门或颁证机构出具名称不一致(名称变更)的有效说明,否则视为证明文件无效。
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加盖应征单位公章;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评审委员会对应征单位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应征单位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为入选方案后,如发现应征单位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取消该方案入选资格并追究应征单位的法律责任。
三、应征要求:
1.方案征集具体要求:
1.1. 材料内容必须提供:装订成册,提供完整准确的项目报价方案,包括不仅限于具体的货物技术参数、实物效果图、数量、报价、质保期等。
1.2. 方案内容如下:
(1)方案说明
(2)效果图,设计图,实物图
(3)方案总报价、分项报价
1.3资格证明与征集方案分册提供,项目纸质方案一式3份,电子档1份统一用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且上交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应征方案不得体现应征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方案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封装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方案作废处理。提交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四、其他事项说明:
1. 在要征集的采购方案中不得出现歧视性或倾向性的关键词或内容条款。
2.本次征集方案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所有征集的方案仅作为后续项目采购的参考,采购单位有权在中选方案的基础之上进行完善、优化修改和调整并可以适当采纳其他有利于采购单位自身的方案内容,所有提交资料均不退还,将无偿提供给采购单位使用,不同意者请勿参与本项目征集。在应征人递交了应征文件的同时,视为已同意本款规定。
3. 应征单位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4 .参与本次征集的方案所有权均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使用、修改应征单位递交的方案并可以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或评价征集到的方案。应征单位应保证征集单位使用应征单位所提供的成果,不被任何第三方提出异议(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专利权、外观设计和商标等知识产权)。如就知识产权可能提出的异议或有关索赔责任或费用,由应征单位承担,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口社村民委员会将于2024年10月17日下午15:00组织现场踏勘,请有意向的应征单位自行前往。(联系方式:***/***,踏勘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口社村口社298号)
五、方案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方案征集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
2.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下午17:00前;
3.方案文件的提交地点:福建省卓洲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大亭北路18-1号)
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征方案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
5.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六、方案比选规则
征集单位将对对应征人提供的方案进行整合,将所有应征方案进行横向比较,选择较优的技术参数及其他条款,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应征人自行关注后续的相关采购活动。
七、征集人及代理机构
1.征集人: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口社村民委员会;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口社村口社298号;
联系人:***;
电 话:***;
2.征集代理机构:福建卓洲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浦县绥安镇大亭北路18-1号
联系人:小李
电话(传真):0596-3235726
邮箱:/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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