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漳州高速公路支队2024-2025年度漳州高速交警支队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漳州市 发布日期:2024-10-15

【招标公告】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漳州高速公路支队2024-2025年度漳州高速交警支队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漳州市 采购单位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漳州高速公路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 漳州信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度漳州高速交警支队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度漳州高速交警支队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XH(2024)ZZ095CS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漳州高速交警支队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元)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元)
所属行业
磋商保证金(元)
1
1-1
2024-2025年度漳州高速交警支队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项
***.00

***.00
餐饮业
0.00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具体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1)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 表》。(2)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规定执行。(3)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 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4)信息安全产品:按照《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等规定执行。(5)信用记录:在资格审查当日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存在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1.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模版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2特定资格:响应人须具备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3.3资格承诺函(若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文件规定:(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
方式:(1)现场报名:到我司办公地点现场报名,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受理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采购文件。 (2)电话联系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致电到我司办理,电话确认后受理,受理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采购文件。(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漳州信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漳州信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公司邮箱号:xinheng0596@126.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漳州高速公路支队     
地址:龙文区九龙大道朝阳段140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漳州信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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