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霞浦县三沙镇西城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二期工程

所属地区:福建宁德市 发布日期:202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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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宁德市 采购单位 霞浦县三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霞浦县三沙镇西城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二期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三沙镇西城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二期工程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霞浦县三沙镇西城 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霞发改审批 <2022>6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霞浦县三沙镇人民政 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霞浦县三沙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霞浦县三沙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二期工程为:排洪渠工程。(1)在西城现状两条排洪渠未设置护岸挡墙的段落增设护挡墙;(2)对 两条排洪渠护岸挡墙整体进行加高,后再增设钢筋混凝土盖板,仅在两条排洪渠起终点处预留开口不设盖板便于后期检 修;(3)在排洪渠盖板上铺设彩色混凝土步道,在步道边全线设置矮栏杆,防止车辆驶入,局部与地块存在较大高差的路段 设置高栏杆或台阶进行过渡;(4)预留三处桥位(以箱涵的形式)按小型车辆荷载考虑,供后期车辆通行使用;(5)在步道两侧全 线设置盖板沟收集两侧地块以及步道的雨水,分段设置收集井接入排洪渠;(6)统一收集沿线居民污水,增设化粪池和污水 管,经处理后再集中排放;(7)对部分地块整平后进行场地硬化;(8)在步道两侧布设夜景照明和监控:(9)在步道两侧布设绿化 景观;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霞浦县三沙镇西城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涵洞工程、护岸改造、 绿化景观工程、排洪渠工程等,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编制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0.4.1 一级资质承接范围“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4.3 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市政公用工程中管径≥1.5米,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属于大型规模;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 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单位为牵头 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 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 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 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 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 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其他资格要求:3.7.(1)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 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关于取 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项目不设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 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 工程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 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 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5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 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霞浦县三沙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三沙镇三沙街232号,邮编:3551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88号时代广场2幢205室,邮编:3551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280095、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霞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联系电话:0593-885973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牛濑43号(人社局2层) 联系电话:0593-888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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