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莆田火车站站前广场一期铺装工程结算审核竞价公告
【招标公告】莆田火车站站前广场一期铺装工程结算审核竞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莆田市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莆田火车站站前广场一期铺装工程结算审核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竞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1日
一、项目概况
莆田火车站站前广场一期铺装工程结算审核(PTXECG2410110001) 采购项目已具备 竞价 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
参与 竞价 活动。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https://www.ptszyc.com/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PTXECG2410110001
项目名称: 莆田火车站站前广场一期铺装工程结算审核
采购方式: 竞价
预算金额: 8,825.00 (元)
三、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莆田市秀屿区莆田火车站站前广场,主要工作内容为花岗岩铺装,面积约10000m2。
服务范围: 工程结算审核,送审金额暂按2451476元。
服务期限: 该项目合同签订至项目咨询服务完成。
服务标准及要求: 根据有关工程咨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本项目咨询工作合法合规。
服务基本内容: 1.中标人应严格遵照有关造价咨询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原则、方法等开展结算审核工作,并对结算审核报告的编制技术与质量负责,直至结算审核成果达到合格。2.中标人对项目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或补充,直至项目成果合格,且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合同签定及付款方式: 工程结算审核费:根据闽招协(2021)32号文件收费标准的 (中标比例) %计取,暂按 (中标金额) 元。该费用包括税费、专家费、审查费、交通费、住宿费、会务费和餐费等费用。计费基数送审工程造价暂按2451476元。最终计费基数送审工程造价按照监理结算初审意见(造价)计算。若监理结算初审意见(造价)超过2451476元,则按2451476元作为计费金额,若监理结算初审意见(造价)低于2451476元,则按监理结算初审意见(造价)作为计费金额。
在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交正式咨询报告并经三方确认后,咨询人提交书面拨付申请及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7 日内按合同规定转账方式向咨询人一次性付清上述全部咨询费。
详见附件: 竞价采购文件.pdf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2、具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经营范围内应含有工程造价咨询。
3、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及网址,未提供的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
4、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说明)函(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ptszyc.com/)进行注册并成为平台用户。在进行注册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平台管理办法及电子交易规则。
2、注册完成后,供应商应当通过NFC介质登录系统后台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当检查采购文件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3、采购人
不接受 书面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提交电子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报价响应以网上递交的报价响应文件为准。评审小组只对电子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六、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七、保证金的递交
1、保证金形式: a.本项目的保证金由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代收代返,应按照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项目保证金,并将项目保证金凭证上传至平台
(转账单上请注明项目编号)。b.潜在供应商应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未按规定时间缴纳项目保证金的或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编号造成平台无法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平台不承担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风险,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保证金金额: a.有预算项目保证金金额按最高预算价的1%缴纳(保证金金额:89.0元);b.无预算项目按照固定金额1000元/宗缴纳(具体金额根据系统自动计算为准)。
3、保证金退还时间: a.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b.在合同签订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中标人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ptszyc.com/) 递交电子竞价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竞价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2、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媒介: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平台网址: https://www.ptszyc.com/
咨询电话: 400-1516-878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1日
一、项目概况
莆田火车站站前广场一期铺装工程结算审核(PTXECG2410110001) 采购项目已具备 竞价 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
参与 竞价 活动。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https://www.ptszyc.com/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PTXECG2410110001
项目名称: 莆田火车站站前广场一期铺装工程结算审核
采购方式: 竞价
预算金额: 8,825.00 (元)
三、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莆田市秀屿区莆田火车站站前广场,主要工作内容为花岗岩铺装,面积约10000m2。
服务范围: 工程结算审核,送审金额暂按2451476元。
服务期限: 该项目合同签订至项目咨询服务完成。
服务标准及要求: 根据有关工程咨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本项目咨询工作合法合规。
服务基本内容: 1.中标人应严格遵照有关造价咨询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原则、方法等开展结算审核工作,并对结算审核报告的编制技术与质量负责,直至结算审核成果达到合格。2.中标人对项目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或补充,直至项目成果合格,且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合同签定及付款方式: 工程结算审核费:根据闽招协(2021)32号文件收费标准的 (中标比例) %计取,暂按 (中标金额) 元。该费用包括税费、专家费、审查费、交通费、住宿费、会务费和餐费等费用。计费基数送审工程造价暂按2451476元。最终计费基数送审工程造价按照监理结算初审意见(造价)计算。若监理结算初审意见(造价)超过2451476元,则按2451476元作为计费金额,若监理结算初审意见(造价)低于2451476元,则按监理结算初审意见(造价)作为计费金额。
在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交正式咨询报告并经三方确认后,咨询人提交书面拨付申请及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7 日内按合同规定转账方式向咨询人一次性付清上述全部咨询费。
详见附件: 竞价采购文件.pdf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2、具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经营范围内应含有工程造价咨询。
3、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及网址,未提供的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
4、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说明)函(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ptszyc.com/)进行注册并成为平台用户。在进行注册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平台管理办法及电子交易规则。
2、注册完成后,供应商应当通过NFC介质登录系统后台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当检查采购文件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3、采购人
不接受 书面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提交电子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报价响应以网上递交的报价响应文件为准。评审小组只对电子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六、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七、保证金的递交
1、保证金形式: a.本项目的保证金由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代收代返,应按照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项目保证金,并将项目保证金凭证上传至平台
(转账单上请注明项目编号)。b.潜在供应商应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未按规定时间缴纳项目保证金的或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编号造成平台无法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平台不承担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风险,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保证金金额: a.有预算项目保证金金额按最高预算价的1%缴纳(保证金金额:89.0元);b.无预算项目按照固定金额1000元/宗缴纳(具体金额根据系统自动计算为准)。
3、保证金退还时间: a.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b.在合同签订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中标人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ptszyc.com/) 递交电子竞价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竞价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2、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媒介: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平台网址: https://www.ptszyc.com/
咨询电话: 400-1516-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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