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周宁县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宁德市 发布日期:20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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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宁德市 采购单位 的同级财政部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周宁县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周宁县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周宁县公安局委托,拟对周宁县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周宁县公安局
2、联系人:邱蕊
3、联系方式:15159312890
4、联系地址:周宁县狮城镇三源大道66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周宁县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3509252024000004
3、征集项目简介:本项目为周宁县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拟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入围供应商,由采购单位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自行选定维修公司车辆维修、保养。入围供应商对此不得有异议,故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1 周宁县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周宁县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0.00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包1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所属区划
1 周宁县公安局 周宁县 周宁县狮城镇三源大道66号 18805037025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的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周宁县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资质 投标供应商具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三类或以上级别机动车维修资质【提供机动车维修资质复印件】或投标供应商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三类或以上级别机动车维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2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征集。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 2024年10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地点: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3、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4、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福建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其他补充事宜:
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东侧南华花苑1幢2梯304
邮编: 352100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征集人:周宁县公安局
2024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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