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站部专门办案场所维修改造项目比价公告
【招标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站部专门办案场所维修改造项目比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厦门市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站部专门办案场所维修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站部专门办案场所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站部专门办案场所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2024GQ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路16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站部专门办案场所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获取比价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GQ05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站部专门办案场所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报价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
2、报价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有效复印件。
3、本项目采取“信用承诺制”,允许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比价活动,在报价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报价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其经年检合格的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响应。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方 式: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在线获取。
时 间: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09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
售 价:0元
项目报名:拟参与本项目比价活动的意向供应商,需填写《报名表》并发送指定邮箱18950021377@189.cn完成本项目报名,未完成报名手续的供应商其报价文件将会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一号楼2101单元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一号楼2101单元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须知:
1、成交方式:报价供应商根据我单位拟制的评比规则进行报价响应,在符合采购需求的有效报价供应商中,按报价高低确认供应商推荐顺序。
2、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9:00(北京时间)。
3、文件递交方式:密封投递;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报价人应当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所有报价文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递交到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一号楼2101单元开标厅,快递邮寄或直接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采用快递邮寄的,快递封面或外包装应明显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站部专门办案场所维修改造项目”。
4、报价有效期:90日历日。
5、报价保证金:不收取。
6、报价文件必须包括以下部分,否则报价无效:
(1)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比价文件。报价文件所有资信技术商务分册(含正本和全部副本)内不得出现有关本次报价价格,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报价供应商服务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可参考比价文件。
(3)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格式详见比价文件。
(4)报价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应提供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比价文件。
(5)报价技术商务响应文件。
(6)比价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资格要求、★号条款承诺、比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等,具体详见比价文件)。
7、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报价无效:
(1)报价文件内容不完整的;
(2)超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
(3)文件递交方式不符合本投标须知要求的;
(4)报价供应商有弄虚作假或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
(5)报价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本项目比价文件要求的;
(6)报价供应商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8、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比价小组对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核的有效报价供应商进行评审和推荐,在所有有效报价供应商均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供应商作为报价成交人。最低报价有二家或以上相同的,由比价小组根据技术指标、服务指标优劣进行择优推荐。若全部一样,则由比价小组投票表决。若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采购单位将重新组织采购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9、报价供应商一旦递交报价文件,即视为认可本采购方式及参与报价须知的所有内容。
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涉及政府采购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3.5964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站部专门办案场所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2024GQ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路16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站部专门办案场所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获取比价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GQ05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站部专门办案场所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要求 | 履约地点 | 工期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站部专门办案场所维修改造项目 | 1 项 | 主要包括优化入出所动线,入出门分别设置;调整部分房间格局和功能划分将2间候问室调整为3间;对现有场所内全部金属门、玻璃窗、墙面、墙角进行防撞处理,并将裸露的线路全部隐藏处理;拆除原有因受潮发霉无法正常使用的海绵软包墙面;地面做塑胶地板;原有空调移机安装;监控镜头布线安装等。具体详见清单及图纸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报价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
2、报价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有效复印件。
3、本项目采取“信用承诺制”,允许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比价活动,在报价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报价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其经年检合格的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响应。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方 式: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在线获取。
时 间: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09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
售 价:0元
项目报名:拟参与本项目比价活动的意向供应商,需填写《报名表》并发送指定邮箱18950021377@189.cn完成本项目报名,未完成报名手续的供应商其报价文件将会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一号楼2101单元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一号楼2101单元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须知:
1、成交方式:报价供应商根据我单位拟制的评比规则进行报价响应,在符合采购需求的有效报价供应商中,按报价高低确认供应商推荐顺序。
2、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9:00(北京时间)。
3、文件递交方式:密封投递;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报价人应当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所有报价文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递交到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一号楼2101单元开标厅,快递邮寄或直接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采用快递邮寄的,快递封面或外包装应明显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站部专门办案场所维修改造项目”。
4、报价有效期:90日历日。
5、报价保证金:不收取。
6、报价文件必须包括以下部分,否则报价无效:
(1)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比价文件。报价文件所有资信技术商务分册(含正本和全部副本)内不得出现有关本次报价价格,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报价供应商服务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可参考比价文件。
(3)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格式详见比价文件。
(4)报价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应提供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比价文件。
(5)报价技术商务响应文件。
(6)比价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资格要求、★号条款承诺、比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等,具体详见比价文件)。
7、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报价无效:
(1)报价文件内容不完整的;
(2)超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
(3)文件递交方式不符合本投标须知要求的;
(4)报价供应商有弄虚作假或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
(5)报价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本项目比价文件要求的;
(6)报价供应商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8、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比价小组对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核的有效报价供应商进行评审和推荐,在所有有效报价供应商均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供应商作为报价成交人。最低报价有二家或以上相同的,由比价小组根据技术指标、服务指标优劣进行择优推荐。若全部一样,则由比价小组投票表决。若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采购单位将重新组织采购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9、报价供应商一旦递交报价文件,即视为认可本采购方式及参与报价须知的所有内容。
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涉及政府采购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3.5964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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