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石榴村及车本村道路清扫及垃圾托运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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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漳州市 | 采购单位 | 漳浦县石榴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石榴村及车本村道路清扫及垃圾托运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石狮市绿园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350623]FJHJ[GK]2024001
二、项目名称:石榴村及车本村道路清扫及垃圾托运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石榴村及车本村道路清扫及垃圾托运项目):
服务类(石狮市绿园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采购包中标/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标准收取(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0.8%),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清采购代理费。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浦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漳浦支行账号 162060100100209713。)根据闽财购函[2017]64号及闽财购函【2018】8号文件规定,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石榴村及车本村道路清扫及垃圾托运项目:2.4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未成交供应商可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自身评审总得分及排名告知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漳浦县石榴镇人民政府
地址:石榴镇镇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中华路20号港城国际豪庭6幢1梯11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4日
相关
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采购标的.zip
二、项目名称:石榴村及车本村道路清扫及垃圾托运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石狮市绿园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灵秀镇八七路2169号力鹏国际中心A栋5楼502 | 2,178,000.00元 | 99.6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石榴村及车本村道路清扫及垃圾托运项目):
服务类(石狮市绿园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清扫服务 | 石榴村及车本村道路清扫及垃圾托运项目 | 2.1、石榴村的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包括石榴镇镇区的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及车本村乡道、村道、背街小巷清扫保洁、垃圾收集;2.2、辖区内镇级水冲式公共厕所运营管理,做好日常保洁管理;2.3、辖区内1座垃圾中转站的运营管理;2.4、辖区内“牛皮癣”清理服务;2.5、辖区范围内无主大件垃圾的收集、清运。2.6、辖区范围内企业生活垃圾的清运2.7、利用洒水车对辖区内主干道进行洗扫、冲刷及洒水降尘作业。 | 1.2、辖区垃圾收集1.2.1、作业要求(1)服务区域垃圾收集时间不低于8个小时,收集时间4:30-20:30。(2)垃圾收集桶桶内垃圾溢满度≤80%。 (3)垃圾收集桶收运及时,溢满后摆放不超过20分钟。(4)垃圾收集桶无残缺、破损。(5)作业结束应清扫垃圾工作场所,做到工完场清,可移动垃圾容器复位。(6)垃圾收集运输车应保持完好,不滴、不洒、不漏、不超量、超高装载,文明操作,安全作业,每天作业完毕后冲洗车辆,做到无异味、无污染环境、无公害作业。4.1、作业要求:4.1.1、垃圾中转站应当遵守开放时间,可结合石榴镇的垃圾产生量或垃圾收集时间进行延长或适当调整。4.1.2、在垃圾中转站内墙应在离地面2米的明显位置悬挂操作规范、管理制度、服务标准、温馨提示;垃圾中转站及外墙明显位置公示站名、站台开放时间、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投诉电话等信息。4.1.3、落实做好每日一冲洗、一消杀,保证站内和周边(3米内)环境卫生整洁,垃圾中转站周围做到无垃圾堆、无卫生死角、无吹散的白色垃圾。 4.1.4、垃圾中转站应当实行保洁,做到随脏随保,车走站净并对站内及周边进行全面冲洗、灭蝇、消毒,保持站内、外卫生干净、整洁,地面、墙体、房顶、管理间、工具间、操作台、机座下、排水沟等处要保持整洁,工具按规定位置放置,不得堆放非必需物品。4.1.5、严禁在中转站内翻捡垃圾破烂;严禁在站内及周边乱堆乱放杂物,乱吊晒衣物,饲养各种禽畜。4.1.6、垃圾中转站必须工完场清。每天冲洗场地、清洁机械,保持站内外及设备整洁,无恶臭气味;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管理间要保持干净整洁,摆放有序。 4.1.7、在蚊、蝇孳生季节,应对垃圾中转站、垃圾房、垃圾箱一天进行两次消杀和冲洗,消灭蚊蝇或降低蚊蝇密度。4.1.8、垃圾中转站机械设备必须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状态,保证安全运行;要认真执行操作程序,安全操作,保证设施齐全、设备完好,严禁未经培训人员上岗操作,机械设备应专人开机,并精心维护和保养,避免发生事故和故障。4.1.9、管理员(操作工)保护好站内各种设施,站内门窗、消毒箱、开关盒、照明灯具、供水设施等无丢失、无破损。4.1.10、管理员(操作工)要严格管理,文明作业,优质服务;管理员应负责指挥车辆进出,避免阻塞,并拒绝破损车辆(机动、非机动)、箱体破损以及车容车貌不整洁的车辆进出站,垃圾出站前应做好清扫箱体,严密加罩出站。4.1.11、在垃圾收集、压缩过程中,应执行封闭式作业。4.1.12、夜间(20时后)作业时,工作人员不得大声喧哗;应尽量减低工具撞击产生的噪声;应避免压缩设备超负荷运转产生高分贝噪声。4.1.13、保洁车有序进站,车厢装满后;应在30分钟之内运离中转站;作业时间内应及时补充车次,以保证垃圾顺利进站。4.1.14、运输垃圾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装卸垃圾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在居民住宅附近的垃圾站装运垃圾时,应尽量避开早晨、中午时间,作业时注意减少噪声。 4.2、质量要求4.2.1、垃圾中转站应按时开放。4.2.2、垃圾中转站卫生要求达到“五无五净”即:无散落垃圾和污水积存、无积尘和蜘蛛网、周围无积水和乱张贴、无乱挂晒、无堆放杂物;站内卫生时时净、站内空气清净、工具每天两洗净、站内设备时时净、周边环境卫生时时净。4.2.3、做好站点降噪工作,垃圾中转站作业过程中,噪音≤75db,不应影响居民工作、休息。4.2.4、做好站点除臭工作,垃圾中转站内及周边恶臭强度≤Ⅱ级,无附近居民投诉臭味。4.2.5、做好站点消杀工作,垃圾中转站内无老鼠,蟑螂、苍蝇≤2只/视野范围(20㎡)。 4.2.6、做好站点冲洗工作,排污沟内无积水,地面冲洗由站外向站内冲洗,确保污水不外流污染路面。4.2.7、站内设施设备完好,包括排污管道、隔油池清淤;内外墙体顶篷清洗刷新;钢导轨、门窗等金属部件除锈刷防锈漆;地面混凝土破损修补等内容,确保垃圾中转站内各类设施、设备维护完好,保障正常运作。(评审项11)5.冲水式公厕运营管理5.1服务要求5.1.1、公厕管理做到做到无臭气、无积水无尿碱、便迹,蹲位尿槽无堵塞,天花板、门窗、花格无蜘蛛网;蹲位、尿槽要畅通,地面、墙裙、蹲位、门窗、内外墙、厕前空地及周围要清洁卫生。 5.1.2、保持公厕内设施完好,标牌规范、齐全、醒目。 5.1.3、公厕作业人员应文明用语、态度和谐,不得谩骂脏话,不得与如厕人员争吵。 5.1.4、公厕不得乱涂写、乱张贴,应自觉珍惜公厕财物、拒绝浪费,做到“三不得”即:不得擅自在厕内搭盖、不得在厕前厕内摆摊设点,不得在厕内周围饲养禽畜;工具应摆放有序,不得随意摆放,保持管理间工具整齐;公厕内外不允许晾晒衣物、拖把等,公厕全天候免费开放,不得无故关门。入厕免费,不得出售任何物品和变相收费。(评审项12)6.“牛皮廯”清理做好责任区域范围内的“牛皮癣”巡查清理工作,基本确保责任区域内无“牛皮癣”现象;对张贴式的“牛皮癣”应当清理干净,不得遗留明显的张贴痕迹;在清理过程中应当尽量做到不损坏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管线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确有损坏的,要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恢复原样。(评审项13)7.大件垃圾处理负责收集运输石榴镇辖区内无主大件垃圾至采购人提供的临时消纳场进行拆解,拆解后运输至石榴镇垃圾中转站进行压缩处理,如采购人提供的临时消纳场无法容纳大件垃圾时,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 3年 | 项 | 按招标文件标准执行且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采购人对中标人响应的拟投入相关设备及人员组织初步验收程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项目履行期间,采购人成立环境卫生考评小组,实行日督查、周考评、月兑现的检查机制,当月检查、当月考核。具体详见《作业考评标准》 | 2,178,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陈玮玲 |
评审专家: | 陈树钟 、 郑志芸 、 陈征 、 洪世昌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采购包中标/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标准收取(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0.8%),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清采购代理费。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浦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漳浦支行账号 162060100100209713。)根据闽财购函[2017]64号及闽财购函【2018】8号文件规定,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石榴村及车本村道路清扫及垃圾托运项目:2.4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未成交供应商可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自身评审总得分及排名告知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漳浦县石榴镇人民政府
地址:石榴镇镇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中华路20号港城国际豪庭6幢1梯11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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