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莆田市 发布日期: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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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莆田市 采购单位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埕头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闽一十【2024】采购0907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1
原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食堂管理团队的要求
【评审项1】1、管理团队负责招聘厨师、厨工、保洁员等员工组建学生食堂运营团队,团队总人数10人,负责食堂日常运营,其中:食堂经理(团队总负责人)1名、厨师2名、普通工人7名。食堂运营团队的所有从业人员年龄必须低于60周岁,身体健康,成交后提供前述人员的健康证,且无犯罪记录。对于不负责任、师生反应服务态度差的员工,采购人单方有解聘的权利。
更正为:【评审项1】1、管理团队负责招聘厨师、厨工、保洁员等员工组建学生食堂运营团队,团队总人数不少于10人,负责食堂日常运营,其中人员分配至少含:食堂经理(团队总负责人)1名、厨师2名、普通工人7名。食堂运营团队的所有从业人员年龄必须低于60周岁,身体健康,成交后提供前述人员的健康证,且无犯罪记录。对于不负责任、师生反应服务态度差的员工,采购人单方有解聘的权利。
事项2: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为20.00分
更正为: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为10.00分
事项3: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为65.00分
更正为: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为72.00分
技术部分评审项增加
项目
分值
描述
9.人员实力(1)
2分
响应供应商拟派服务团队人员中具有高级或三级中式烹调师证书,并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上(http://zscx.osta.org.cn/)查询验证,每提供一份得1分。拟派服务团队人员中具有中级或四级中式烹调师证书,并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上(http://zscx.osta.org.cn/)查询验证,提供一份得0.5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满分2分。
证明材料须提供劳动合同、证书复印件、平台查询验证截图并加盖响应供应商有效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此项须做出承诺并加盖响应供应商有效公章,中标后如有人员变动,需提前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同意后,需按照此条评分要求的证书同等规格配备团队人员,否则不得分)。
10.人员实力(2)
2分
响应供应商拟派驻的本项目经理具有学校食堂项目管理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的,得1分,须提供学校食堂服务合同复印件(应能体现服务时间及项目经理名字,如合同中未有体现的,还应提供该项目采购人盖章确认以上内容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有效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本项不得分;拟派驻的本项目经理具有餐饮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1分,提供劳动合同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有效公章。满分2分(此项须做出承诺并加盖响应供应商有效公章,中标后如有人员变动,需提前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同意后,需按照此条评分要求同等管理经验配备团队人员,否则不得分)。
11.人员实力(3)
1分
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具有高级食品质量管理师证书等级的得0.5分,具有高级营养配餐师等级证书的得0.5分,提供劳动合同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有效公章,满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此项须做出承诺并加盖响应供应商有效公章,中标后如有人员变动,需提前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同意后,需按照此条评分要求的证书同等规格配备团队人员,否则不得分)。
12.人员实力(4)
2分
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服务团队配备的食品安全员通过食品安全员人员能力验证者,获得食品安全员专业的人员能力验证证书,并可在人员能力验证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cascoedu.org.cn)查询验证(提供劳动合同、证书、查询验证截图复印件材料,并加盖投标人有效公章),每提供一人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此项须做出承诺并加盖响应供应商有效公章,中标后如有人员变动,需提前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同意后,需按照此条评分要求的证书同等规格配备团队人员,否则不得分)。

事项4: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为15.00分
更正为: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为18.00分
(1)原评审项
项目
分值
描述
3.同类业绩
3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自 2021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由供应商自身完成的与本项目同类的业绩,提供一份完整业绩的得3 分,满分 3 分。
备注:投标时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或截图)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单项业绩不予计分。本项评分点与“4.服务评价 ”不重复得分。
4.服务评价
2
响应供应商提供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已完成的同类项目满意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满意测评优秀或 A 级的,得 2分,满分 2 分。
备注:投标时需提供业绩采购合同及原服务单位验收证明文本复印件,同一业主单位出具的验收证明材料不重复得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本项评分点与“3.同类业绩 ”不重复得分。

 
更正为:
项目
分值
描述
3.业绩
2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自 2021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
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由供应商自身完成的与本项目同类的业绩,提供一份完整业绩的得1分,满分2分。
备注:投标时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或截图)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单项业绩不予计分。本项评分点与“4.服务评价 ”不重复得分。
4.服务评价
3
响应供应商提供自 2021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同类项目服务对象的综合评价(评价内容包含管理经营情况、安全卫生情况、菜品质量与价格情况、服务质量情况、服务满意度情况、履约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3分。
备注: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服务对象单位加盖公章的能佐证评价内容为满意及以上评价证明材料,未完整提供或未提供的不得分。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一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不重复得分。本项评分点与“3.业绩 ”不重复得分。

 
(2)商务部分评审项增加
项目
分值
描述
7.应急供餐服务情况
3分
在停水、停电等突发情况下:响应供应商可提供和设有政府评定符合的中央厨房或与具有中央厨房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具备调配供餐能力,可提供集中配餐服务,保证食堂用餐需求的,得3分。
此项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央厨房经营场地照片、合作协议、政府颁发的配餐许可证及承诺函,承诺函中须体现“具备调配供餐能力,可提供集中配餐服务,保证食堂用餐需求,如履约过程无法做到上述承诺,采购人可终止服务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由我方承担”的文字描述),并加盖响应供应商有效公章。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埕头初级中学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埕头村前坊23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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