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三O四台保安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三O四台保安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福清三四台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三O四台保安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三O四台保安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清市清昌大道通福花园1#305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CZBB-2024035
项目名称:三O四台保安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6.7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7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须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2)资格承诺函(若有):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一”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3)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否则其投标无效。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清市清昌大道通福花园1#305 )
方式:供应商至我司现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事宜须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登记。未办理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并不受理其投标,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清市清昌大道通福花园1#305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清三O四台
地址:福清市城关后山顶7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清市清昌大道通福花园1#305
联系方式:***、卢思婷、蔡雄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三O四台保安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清市清昌大道通福花园1#305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CZBB-2024035
项目名称:三O四台保安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6.7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7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标的名称 | 服务期限 | 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 预算总金额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所属 行业 | 备注 |
1 | 三O四台保安服务项目 | 3年(合同一年一签) | 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 | 3672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及单位负责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 注:《资信证明》若注明复印无效的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资格审查小组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 |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须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2)资格承诺函(若有):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一”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3)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否则其投标无效。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清市清昌大道通福花园1#305 )
方式:供应商至我司现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事宜须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登记。未办理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并不受理其投标,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清市清昌大道通福花园1#305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清三O四台
地址:福清市城关后山顶7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清市清昌大道通福花园1#305
联系方式:***、卢思婷、蔡雄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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