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下窠村非遗文化展示项目、下窠红色遗址周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及下窠村荷林、田背组道路建设项目设计(含预算)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三明市 发布日期:2024-09-21

【招标公告】下窠村非遗文化展示项目、下窠红色遗址周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及下窠村荷林、田背组道路建设项目设计(含预算)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三明市 采购单位 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国匠传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下窠村非遗文化展示项目、下窠红色遗址周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及下窠村荷林、田背组道路建设项目设计(含预算)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下窠村非遗文化展示项目、下窠红色遗址周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及下窠村荷林、田背组道路建设项目设计(含预算)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JGJ(2024)第007号
 
致:中庭国际设计有限公司、中创敦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汇昇筑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迈亿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西安大唐土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津镇1下窠村荷林、田背组道路建设项目、2下窠村非遗文化展示项目、3下窠红色遗址周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设计(含预算)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国匠传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设计(含预算)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流县龙津镇下窠村
2.2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25万元;
2.3设计注意事项:中标单位现场测量拍摄影像图,方案按规范出施工图,
建设效果图基础资料收集和现场勘察(测绘)项目设计和预算编制,指导后续施工过程及设计修改“陪伴式服务”等有关工作;
2.4服务费:三个项目设计(含预算)费邀标控制价2.87万元包干
2.5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和标准。
2.6服务期限:工期10日历天,指导后续施工过程及设计修改“陪伴式服务”等有关工作至项目竣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市政类和建筑工程类或者两个负责人分别具备市政类、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资格。
4.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0日至9月23日18:00前将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送到福建省国匠传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13号),逾期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5.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4年9 月24 日上午9: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行业主管部门代表的监督下,在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从邀请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本县注册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首善之城 大美龙津”微信公众号平台、“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6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机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 月 26日18时00分 ,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国匠传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13号 ),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首善之城 大美龙津”微信公众号平台、及“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
地址:  清流县长兴南街17幢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国匠传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13号
电话:***    联系人:***
 
 
 
 
 
 
 
 
(a)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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