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建省闽江监狱2025年安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福建省闽江监狱2025年安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闽江监狱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福建省闽江监狱2025年安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福建省闽江监狱2025年安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ZB2024170
项目名称:福建省闽江监狱2025年安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简要技术需求:为采购人提供全面运维保障服务,要求提供至少2人驻点,本次维护团队人员不少于5个人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约定的事项履约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具体资格要求详见“六、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方式:供应商须将所报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jzkzb@vip.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与质疑。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附1:提交代理服务费、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江监狱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福建省闽江监狱2025年安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ZB2024170
项目名称:福建省闽江监狱2025年安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编码 及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磋商 保证金 |
| 1 | C23121000 -安保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2025年安防系统维保服务 | 1项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4000 |
简要技术需求:为采购人提供全面运维保障服务,要求提供至少2人驻点,本次维护团队人员不少于5个人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约定的事项履约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具体资格要求详见“六、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方式:供应商须将所报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jzkzb@vip.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与质疑。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 明细 | 描述 |
| 1、响应函 | |
|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 4、财务状况报告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 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
|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
|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
|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 10、磋商保证金 | |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附1:提交代理服务费、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 代理服务费 缴纳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
| 账 号:8111 3010 1280 0279308 | |
| 磋商保证金 缴纳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 |
| 账 号:3505 0161 0007 0000 7106 | |
| 联系电话:***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江监狱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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