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厦门高速公路支队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所属地区:福建厦门市 发布日期: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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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厦门市 采购单位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厦门高速公路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维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厦门高速公路支队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厦门高速公路支队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维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WQ[2024]CS-030号
项目名称:厦门高速公路支队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厦门高速公路支队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1.00
***.00

批发业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不低于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可不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若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新的关于食品方面许可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维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件购买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岭下西路2号11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岭下西路2号11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厦门高速公路支队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16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维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文昌西路277号中骏云景府10幢D004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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