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南岗村民委员会南岗村路灯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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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南岗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岗村路灯改造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南岗村路灯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C(宁)2024-038
项目名称:南岗村路灯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4367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436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投标无效:(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加采 购活动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监狱企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邮件邮箱:2594328633@qq.com)。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南岗村民委员会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南岗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南岗村路灯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C(宁)2024-038
项目名称:南岗村路灯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4367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436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南岗村路灯改造项目 | 1(项) | ***元 | ***元 | 0元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投标无效:(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加采 购活动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监狱企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邮件邮箱:2594328633@qq.com)。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
磋商文件编号:HCZC(宁)2024-038 |
项目名称:南岗村路灯改造项目 |
报名公司名称: |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合同包1 |
手机: 电话: 传真: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南岗村民委员会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南岗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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