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清流县信访局第五期城区人居环境微改造大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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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三明市 | 采购单位 | 清流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冠成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清流县信访局第五期城区人居环境微改造大提升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信辰至业(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GCTZQL-[2024011]
本工程于 2024年9月11日上午9:30 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开标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在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招标人联系地址:清流县龙津镇;
招标人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冠成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清流县北山天城15幢107号;
联系人及电话:******;
3、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项目名称:清流县信访局第五期城区人居环境微改造大提升项目;
工期:45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5.公示时间: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清流县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3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中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日期: 2024年9月11日
招标项目编号:GCTZQL-[2024011]
本工程于 2024年9月11日上午9:30 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开标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在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招标人联系地址:清流县龙津镇;
招标人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冠成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清流县北山天城15幢107号;
联系人及电话:******;
3、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项目名称:清流县信访局第五期城区人居环境微改造大提升项目;
工期:45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价(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信辰至业(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星岚海(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清流县城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5.公示时间: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清流县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3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中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日期: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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