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永春分公司智能化应急设备采购项目标前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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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泉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永春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永春分公司智能化应急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永春分公司拟采购一项智能化应急设备采购项目,质量指标不能低于我方要求,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企业前来报价。本次询价结果不对外公示。
1、采购内容:
注:
(1)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授标,报价人应对上述合同包的工程或服务进行完整报价,不得仅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工程或服务进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其报价将被拒绝。
(2)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人的报价总价必须包含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所有费用。
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单位负责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且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并有能力提供询价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2)报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 失信企业不允许参与项目投标。
(3)授权代表必须为在岗员工,提供投标日期前半年不少于3个月企业社保缴纳证明。
(4)报价人应提供与本项目类似业绩或案例证明,案例为已验收完成且金额不得小于人民币5万元,提供案例合同1份及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两家或多家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允许参与项目投标。
(6)报价人需提供以下至少一项材料证明经营情况: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其中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为正,且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万元;或提供开户银行出具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近一年获得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复印件;或近一年税务部门的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证书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获取询价文件方式:凡愿意参加报价的报价人请于2024年9月9日起至2024年9月15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致电:0595-37992828报名索要询价文件,联系人:黄女士。
4、报价文件应在2024年9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达(或邮寄)至泉州市永春县鹏源街2号三楼305室,联系人:黄女士,电话:0595-37992828。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9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永春县鹏源街2号三楼305室。
6、凡对本次询价提出疑问,请在开标日之3天前, 以信函或书面澄清原件的形式与采购人联系。
7、本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
2024年9月9日
1、采购内容:
合同包 | 内容 | 询价要求和工作内容 | 数量 | 完成期 |
1 | 智能化应急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询价文件 | 1项 |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 内完成 |
注:
(1)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授标,报价人应对上述合同包的工程或服务进行完整报价,不得仅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工程或服务进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其报价将被拒绝。
(2)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人的报价总价必须包含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所有费用。
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单位负责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且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并有能力提供询价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2)报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 失信企业不允许参与项目投标。
(3)授权代表必须为在岗员工,提供投标日期前半年不少于3个月企业社保缴纳证明。
(4)报价人应提供与本项目类似业绩或案例证明,案例为已验收完成且金额不得小于人民币5万元,提供案例合同1份及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两家或多家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允许参与项目投标。
(6)报价人需提供以下至少一项材料证明经营情况: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其中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为正,且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万元;或提供开户银行出具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近一年获得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复印件;或近一年税务部门的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证书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获取询价文件方式:凡愿意参加报价的报价人请于2024年9月9日起至2024年9月15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致电:0595-37992828报名索要询价文件,联系人:黄女士。
4、报价文件应在2024年9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达(或邮寄)至泉州市永春县鹏源街2号三楼305室,联系人:黄女士,电话:0595-37992828。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9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永春县鹏源街2号三楼305室。
6、凡对本次询价提出疑问,请在开标日之3天前, 以信函或书面澄清原件的形式与采购人联系。
7、本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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