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委托第三方开展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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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传世纪(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委托第三方开展监测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委托第三方开展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传世纪(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73号新华福广场C座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C-CS-F-2024032
项目名称: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委托第三方开展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6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6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否则其响应无效。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传世纪(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73号新华福广场C座5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以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为准,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期间进行报名,获取方式:A.现场报名:在中传世纪(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73号新华福广场C座5楼)购买磋商文件。B.线上报名: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按本项目磋商公告提供的购买磋商文件的账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凭证及《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zcsjfjxm@163.com)进行书面确认,未在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缴费或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报价。 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纸质文本磋商文件或电子文档磋商文件),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人民币。中传世纪(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纸质文本磋商文件与电子文档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本为准。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传世纪(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73号新华福广场C座5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传世纪(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73号新华福广场C座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磋商文件的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中传世纪(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325 7716 6284;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融侨中心广场支行(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2.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csjfjxm@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E栋2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传世纪(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73号新华福广场C座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委托第三方开展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传世纪(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73号新华福广场C座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C-CS-F-2024032
项目名称: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委托第三方开展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6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6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采购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
1 | 1-1 | 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委托第三方开展监测服务 | 1(项) | *** | *** | 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否则其响应无效。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传世纪(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73号新华福广场C座5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以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为准,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期间进行报名,获取方式:A.现场报名:在中传世纪(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73号新华福广场C座5楼)购买磋商文件。B.线上报名: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按本项目磋商公告提供的购买磋商文件的账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凭证及《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zcsjfjxm@163.com)进行书面确认,未在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缴费或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报价。 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纸质文本磋商文件或电子文档磋商文件),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人民币。中传世纪(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纸质文本磋商文件与电子文档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本为准。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传世纪(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73号新华福广场C座5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传世纪(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73号新华福广场C座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磋商文件的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中传世纪(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325 7716 6284;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融侨中心广场支行(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2.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csjfjxm@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E栋2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传世纪(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73号新华福广场C座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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