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泰宁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目(货物类采购)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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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三明市 | 采购单位 |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东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目(货物类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目(货物类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台前路33-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T[TN]CGZB2024082928
项目名称:泰宁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目(货物类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现场核查。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2)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的有关文件规定,预算金额在 60 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若提供附件格式的《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3)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台前路33-3号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台前路33-2、33-3号福建东泰(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台前路33-2、33-3号福建东泰(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泰宁县和平北街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东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宁县台前路33-3号
联系方式:***、18559297034/173598555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目(货物类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台前路33-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T[TN]CGZB2024082928
项目名称:泰宁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目(货物类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采购包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1-1 | 淡水鱼苗 | 1(批) | 否 | *** | 农、林、牧、渔业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现场核查。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2)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的有关文件规定,预算金额在 60 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若提供附件格式的《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3)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台前路33-3号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台前路33-2、33-3号福建东泰(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台前路33-2、33-3号福建东泰(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泰宁县和平北街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东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宁县台前路33-3号
联系方式:***、18559297034/173598555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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