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厦门市海沧医院就医秩序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厦门市海沧医院就医秩序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厦门市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海沧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厦门市海沧医院就医秩序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厦门市海沧医院就医秩序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办公楼2M、2N单元)。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XM2024065
项目名称:厦门市海沧医院就医秩序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经采购人考核达标,合同继续履行,考核未达标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合同期满在合同到期前2个月内,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双方有意向继续合作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续签合同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服务及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2)报价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报价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4)谈判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谈判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 财务状况报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谈判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3)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谈判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查询结果网址);在评标时将对报价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报价人在投标时须提供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承诺函。4、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报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报价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报价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报价人的委托参加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注:(1)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报价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3)谈判供应商代表参与谈判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谈判程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至 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办公楼2M、2N单元)。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若有异地购买谈判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zkzb0592@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谈判文件发送事宜。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办公楼2M、2N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办公楼2M、2N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供应商报名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海沧医院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办公楼213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育祥、陈文清
电 话: 0592-6012226、13295922666
厦门市海沧医院就医秩序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办公楼2M、2N单元)。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XM2024065
项目名称:厦门市海沧医院就医秩序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 量 | 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 (元) | 保证金 (元) |
1 | 1-1 | 厦门市海沧医院就医秩序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技术要求” | ***.00 | 2000 |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1年,经采购人考核达标,合同继续履行,考核未达标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合同期满在合同到期前2个月内,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双方有意向继续合作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续签合同1年。 | ||||||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服务费按月支付,月度考核结束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人提供的相应期次金额的有效票据,根据考核结果支付考核后应付相应费用。 | ||||||
备注: 1、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员工工资、行政办公费用、员工保险费、福利费、加班费、服装费、装备费、商业保险费、人员培训费、临时任务等突击费、税收、保险、管理费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等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费用。 4、本项目预算价为最高限价,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经采购人考核达标,合同继续履行,考核未达标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合同期满在合同到期前2个月内,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双方有意向继续合作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续签合同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服务及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2)报价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报价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4)谈判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谈判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 财务状况报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谈判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3)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谈判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查询结果网址);在评标时将对报价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报价人在投标时须提供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承诺函。4、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报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报价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报价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报价人的委托参加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注:(1)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报价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3)谈判供应商代表参与谈判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谈判程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至 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办公楼2M、2N单元)。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若有异地购买谈判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zkzb0592@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谈判文件发送事宜。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办公楼2M、2N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办公楼2M、2N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供应商报名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海沧医院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办公楼213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育祥、陈文清
电 话: 0592-6012226、1329592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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