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寿宁县下党乡下党村新区至杨溪头村公路路面修复工程交易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宁德市 发布日期: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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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宁德市 采购单位 寿宁县下党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寿宁县下党乡下党村新区至杨溪头村公路路面修复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条件

    寿宁县下党乡下党村新区至杨溪头村公路路面修复工程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寿宁县下党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行政监督部门为寿宁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寿宁县下党乡
    2.2控制价(估算价):110.74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00.7736 万元
    2.3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寿宁县交通运输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第1段设计起点位于下党乡溪边厝,起点桩号为K2+500,沿老路加铺沥青混凝路面至本次设计终点K3+500,长1.0km;第2段设计起点位于杨溪头村村前K5+500, 沿老路加铺沥青混凝路面至终点接纵三线施工交叉口沥青路面,终点桩号为K5+802.153,长0.302km,本次总设计长1.302km。
    2.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及其它相关规范标准。
    2.6其他要求: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以电汇或转账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递交商业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2、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人民币10000元。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3.2资质要求:[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
    3.3其它要求:1、使用省级财政内以工代赈资金100万元,最低发放给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劳务报酬15 万元(名单由建设单位提供),能用人工尽量不使用机械;2、签订合同7日内进场施工,否则取消中标资格。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09月04日18时0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5.中标人选取办法
    5.1交易时间:2024年09月06日 15时30分
    5.2交易地点: 寿宁县交易服务中心
    5.3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6.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人:寿宁县下党乡人民政府
    地址:寿宁县下党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寿宁县下党乡人民政府 (招标人)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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