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政和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政和县公务用车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所属地区:福建南平市 发布日期: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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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南平市 采购单位 政和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政和县公务用车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政和县公务用车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直街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CZH-招(2024-033)
项目名称:政和县公务用车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政和县公务用车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2(1+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绿色建材: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是经运输管理部门许可的汽车整车维修一类或二类资质的汽车维修机构,须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在“福建省道路运输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220.160.53.3:3601/fjyggzd/)备案的查询结果网页或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二、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直街
方式: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放磋商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直街14号2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直街14号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政和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地址:政和县北大路国防广场负3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直街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宋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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