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2024年清流县农村公路道路安全隐患“微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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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三明市 | 采购单位 | 清流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4年清流县农村公路道路安全隐患"微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清流县城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2024年清流县农村公路道路安全隐患“微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FJGRD(2024)04号
本项目于2024年8月23日09∶30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邀请招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县交通运输局三楼)
电 话: *** 联系人:***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清流县农村公路道路安全隐患“微改造”项目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招标控制价:***元;
质量要求: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合格标准 。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中标候选人顺序:
4、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7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8月23日至8月27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2024年8月23日
本项目于2024年8月23日09∶30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邀请招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县交通运输局三楼)
电 话: *** 联系人:***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清流县农村公路道路安全隐患“微改造”项目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招标控制价:***元;
质量要求: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合格标准 。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中标候选人顺序: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清流县城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川源(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金光道(福建)建设有限公司 |
4、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7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8月23日至8月27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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