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晋江市名香社会福利院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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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泉州市 | 采购单位 | 晋江市名香社会福利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天畅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晋江市名香社会福利院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晋江市名香社会福利院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晋江市罗山街道福埔社区摩托车市场安置小区A栋205室福建天畅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C【2024】015
项目名称:晋江市名香社会福利院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6.54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54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2日 至 2024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晋江市罗山街道福埔社区摩托车市场安置小区A栋205室福建天畅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方式:供应商以现场购买、电汇或转账的方式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晋江市罗山街道福埔社区摩托车市场安置小区A栋205室福建天畅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晋江市罗山街道福埔社区摩托车市场安置小区A栋205室福建天畅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为邀请采购,被邀请单位为:泉州美尔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泉州餐缘贸易有限公司、泉州市绿汇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二、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的,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完整。
(2)①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⑤本采购包属于货物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江市名香社会福利院
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山仔社区环村北路10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天畅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晋江市罗山街道福埔社区摩托车市场安置小区A栋2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晋江市名香社会福利院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晋江市罗山街道福埔社区摩托车市场安置小区A栋205室福建天畅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C【2024】015
项目名称:晋江市名香社会福利院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6.54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54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期限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谈判保证金(元) |
1 | 晋江市名香社会福利院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 | 3年 | ***.00 | 批发业 | 否 | 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2日 至 2024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晋江市罗山街道福埔社区摩托车市场安置小区A栋205室福建天畅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方式:供应商以现场购买、电汇或转账的方式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晋江市罗山街道福埔社区摩托车市场安置小区A栋205室福建天畅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晋江市罗山街道福埔社区摩托车市场安置小区A栋205室福建天畅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为邀请采购,被邀请单位为:泉州美尔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泉州餐缘贸易有限公司、泉州市绿汇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二、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的,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完整。
(2)①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⑤本采购包属于货物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江市名香社会福利院
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山仔社区环村北路10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天畅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晋江市罗山街道福埔社区摩托车市场安置小区A栋2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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