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照车村七斗溪河道清淤整治及营新组灌溉水渠建设工程澄清公告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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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莆田市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照车村七斗溪河道清淤整治及营新组灌溉水渠建设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的“(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更改为如下: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职称 | 专业 | 备注 |
1 | 技术负责人 | 1 | 中级及以上 |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 |
2 | 施工员 | 1 | / |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且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 |
3 | 材料员 | 1 | / |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且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 |
4 | 质检员 | 1 | / |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且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 |
5 | 安全员 | 1 | / |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且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 |
2、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中的“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0年至2022年”更改为“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项目通知内容不一致时,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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