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松溪县“幸福里”社区建设项目—郑墩镇“幸福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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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南平市 | 采购单位 | 松溪县强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松溪县"幸福里"社区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松溪县“幸福里”社区建设项目—郑墩镇“幸福里”
项目编号:
E3507240701100057001
地区:
松溪县
来源平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立时间:
2024-08-20 08:23:00
业主单位:
松溪县强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
项目编号:
E3507240701100057
项目建立时间:
2024-08-20 08:23:00
项目名称:
松溪县“幸福里”社区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
松溪县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业
建设项目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22000m(约33亩),总建筑占地面积11000m,总建筑面积50000m,综合容积率2.27,建筑密度50.00%,绿地率25%,规划居住总户数500户,总人数 1500人,建设有住宅、商业、配套、停车场等设施。
项目联系人姓名:
***
联系方式:
19859183283
资金来源:
企业
出资比例:
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7240701100057001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4-08-20 08:23:00
招标项目名称:
松溪县“幸福里”社区建设项目—郑墩镇“幸福里”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南平市松溪县
招标人名称:
松溪县强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码:
91350724MADD2M4E34
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128MA31MN8W94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内容与范围:
松溪县“幸福里”社区建设项目—郑墩镇“幸福里”:项目规划总用地1965.48㎡(约2.95亩),总建筑占地面积589㎡,总建筑面积4063.23㎡,容积率2.07,建筑密度29.97%,绿地率25%,规划居住总户数40户,总人数128人,建设有住宅、商业、配套、停车场等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标段
标段1:
松溪县“幸福里”社区建设项目—郑墩镇“幸福里”
标段(包)编号:
E3507240701100057001001
标段(包)分类:
标段(包)名称:
松溪县“幸福里”社区建设项目—郑墩镇“幸福里”
标段(包)内容:
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建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5、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1370.7812
计划开工日期:
0001-01-01 00:00:00
工期(日历天):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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