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金蛇头禁毒新渔村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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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金蛇头禁毒新渔村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金蛇头禁毒新渔村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2-0524031
项目名称:金蛇头禁毒新渔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384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384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经采购人确认,本合同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合同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至 2024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办理报名手续,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账号:622908133040385968,开户名:郑岐峰),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fjth_zb@163.com。未购买谈判文件者或未发送报名信息的响应将被拒绝。 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谈判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进行谈判。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12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曙光城21号楼2单元9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金蛇头禁毒新渔村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2-0524031
项目名称:金蛇头禁毒新渔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384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384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交货完工期 |
1 | 金蛇头禁毒新渔村建设项目 | 1批 | 30.3842万元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经采购人确认,本合同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合同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至 2024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办理报名手续,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账号:622908133040385968,开户名:郑岐峰),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fjth_zb@163.com。未购买谈判文件者或未发送报名信息的响应将被拒绝。 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谈判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进行谈判。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12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曙光城21号楼2单元9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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