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2024年中国电信延平分公司办公终端维护需求项目询价公示

所属地区:福建南平市 发布日期:2024-08-17

【招标结果】2024年中国电信延平分公司办公终端维护需求项目询价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南平市 采购单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区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2024年中国电信延平分公司办公终端维护需求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项目编号:
 
 
 
【2024年中国电信南平延平分公司办公终端维护需求方案项目】
 
询价文件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区分公司
  2024年8月 1 日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2. 询价文件
3. 应答文件
4. 应答
5. 唱价
6. 评审
7. 采购结果确定
8. 合同签订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10. 纪律和监督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1. 评审标准
2. 评审程序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第一章  询价公告
【2024年中国电信南平延平分公司办公终端维护需求方案】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平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项目,询价公告、评审办法、商务规范书需增加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可参照招标文件模板]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简要描述项目需求、实现的功能等]:2024年中国电信南平延平分公司办公终端维护需求方案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采购的产品服务内容、技术规格或标准、规模数量、交货期或服务期限、分包(标包)情况等]:本次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南平延平分公司两年的办公设备维护,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服务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明确列明供应商应满足的所有资格条件]:无
[关于财务指标设置建议如下:
(1)供应格局稳定、潜在供应商实力较强的品类,建议不再将财务指标作为资格审查项。
(2)供应格局复杂、潜在供应商实力较差的品类,可以将净利润等反应供应商持续经营能力的指标作为资格项,如:不得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
(3)可根据项目规模情况适度增加供应商现场考察,达到筛选整体实力和履约能力较强供应商的目的。]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8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3 【产品资格要求】/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代理商参加询价应答的] 】/
[关于财务指标设置建议如下:
(1)供应格局稳定、潜在供应商实力较强的品类,建议不再将财务指标作为资格审查项。
(2)供应格局复杂、潜在供应商实力较差的品类,可以将净利润等反应供应商持续经营能力的指标作为资格项,如:不得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
(3)可根据项目规模情况适度增加供应商现场考察,达到筛选整体实力和履约能力较强供应商的目的。]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获取地点: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106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区分公司。
3.3 获取方式:邮件至npchenzy1@chinatelecom.cn获取询价文件,并提供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彩色扫描件一份。
4.2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4年8月23日17:30前邮件至npchenzy1@chinatelecom.cn。
4.3 唱价时间和地点:【与递交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同】。
4.4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4.3 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完成供应商注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8.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区分公司
9. 地    址: 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106号
10. 邮    编:353000
11. 联 系 人:***
12. 电    话: ***
13. 电子邮件: npchenzy1@chinatelecom.cn
1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
15. 账    号: 1406041609001029628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区分公司
2024年8 月 16  日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项目概况
(1)采购人单位名称:
(2)采购人联系方式:
(3)询价方式:□公开询价,¢公开询价
(4)询价组织形式:¢自行组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5)资格审查:□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2.1.1
询价文件的组成
【本条修改为:
第一章询价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  】
 
2.1.3
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
询价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
3.1
应答文件组成和编制要求
应答文件的组成:
一、应答函
二、廉洁承诺书
三、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四、报价表
五、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涉密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
1、响应人应按照询价文件的内容编写文件,并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凡属于非实质性响应文件产生重大偏差,或响应人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均会造成其被否决。凡属于细微偏差的将会由评审委员会做出不利于响应人的评审。
询价文件中带“★”条款或明确写明为“不可偏离条款”、“关键条款”的均为不可偏离条款,响应人对不可偏离条款应答“不满足”或“部分满足”的,将导致其参选被否决。
2、 响应人必须针对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进行应答。
响应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均须清晰可读,明确要求的内容不得遮盖、隐藏,否则视为未提供。
封装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或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应答文件的形式为彩色扫描件一份。
 
3.2
应答有效期和报价具体要求
(1)应答有效期为【 180 】天。从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应答有效期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将被否决。
(2)报价具体要求
【根据合同模板、技术规范书要求及报价表报价。】
4.1.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递交方式:【邮件至npchenzy1@chinatelecom.cn】
(2)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 8 】月【23】日【17】点【30】分
(3)递交地点:【邮件至npchenzy1@chinatelecom.cn】[递交纸质文件的须载明具体地点]
4.1.3
不予接收应答文件的其他情形
【/】
4.1.4
应答供应商少于三家的处理原则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为两家时,继续组织询价;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为一家时,与其定向谈判。】
□重新询价
[注意:应与采购方案签报保持一致,采购方案签报未列明处理原则的,原则上只能选择“重新询价”]
5.1
唱价时间和地点
唱价时间:【与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相同   】
唱价地点:【  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106号1305室  】
6.3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本条增加如下规定:按价款排名,最低价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9】
【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
【本条增加如下规定:/  】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询价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组织询价。采购范围、分包(标包)划分情况见第一章“询价公告”。
1.1.2本项目采购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询价方式、询价组织形式、资格审查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应答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询价有关的费用。
1.3保密
参与询价活动的各方应当对询价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 询价文件 
2.1询价文件的组成
2.1.1询价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采购人另有规定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2询价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询价公告”与询价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询价公告”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采购人在询价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应答将被否决的提示。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所有关于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询价文件的补充部分。当询价文件、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 应答文件
3.1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
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2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
3.3.1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最高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第一章“询价公告”。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4. 应答
4.1应答文件的递交
4.1.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采购人收到应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供应商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原则上不予退还,除非询价文件另有规定。
4.1.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第一章“询价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3) 其他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4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可对两家供应商继续组织询价,或与一家供应商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询价。具体处理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应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供应商可以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应答文件。供应商修改的应答文件重新提交的,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应答有效期内撤销其应答。
5. 唱价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唱价,并邀请所有的供应商或者其代表出席。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唱价,参加唱价的供应商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
5.2唱价程序
唱价会议由采购人组织并主持,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应答文件都应进行唱价。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供应商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异议
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审
6.1询价小组
评审由询价小组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在询价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2评审原则
询价小组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
6.3评审程序
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进行。询价小组应从商务、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具体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时,应组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只对价格重新报价,直至报价最低供应商仅为一家。
询价小组应根据询价评审情况编制询价总结报告并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7. 采购结果确定
7.1确定成交供应商
7.1.1采购人应在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询价。
7.1.3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的,采购人应在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成交供应商,公示期不少于3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
7.2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8. 合同签订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纪律和监督
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应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应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10.3对询价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下表列举部分常用的评审因素,具体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调整,其中,关于财务指标设置建议如下:
1.供应格局稳定、潜在供应商实力较强的品类,建议不再将财务指标作为评审项或资格审查项。
2.供应格局复杂、潜在供应商实力较差的品类,可以将净利润等反应供应商持续经营能力的指标作为资格项,如:不得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个别项目确需将财务指标作为评审项的,建议仅保留净利润、资产负债率等反应供应商持续经营能力的指标,且分值占比不超过2分。
3.可根据项目规模情况适度提高业绩分值占比和增加供应商现场考察,达到筛选整体实力和履约能力较强供应商的目的。 ]
条款号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
供应商名称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无要求
 
 
资格评审
资格条件
无要求
不得存在的情形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
 
响应性评审
实质性响应(可细分罗列)
见第五章
……
……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评审内容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价格
价格评审依据
1. 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价格评审以其报价的“价款”作为评审依据;
2. 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价格评审以其报价的“价税合计”作为评审依据。
 
……
 
 
 
供应商不良行为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用
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的本次投标执行限制采购的处理措施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规则及处理结果上浮评审价格的比例;供应商存在多例相关处理结果的,累计上浮评审价格。
[项目存在特殊情况,须对“限制采购”的规则进行调整的,应事先在采购方案签报中详细说明调整情况,按照内控管理规定审批通过后方可调整。]

1.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 评审程序
2.1初步评审
2.1.1询价小组根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2.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1) 询价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 应答文件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3) 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询价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4) 供应商有串通询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5) 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6) 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3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应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询价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2.1.4应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询价小组按照以下原则对应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1)应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2详细评审
询价小组按照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审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递交的应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应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第五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  ]采购框架协议
 
 
 
 
 
买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卖方:[  ] [  ]采购框架协议
 
协议签订地:[ 南平市 ]                      
 
买方:中国电信[  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地址:[南平市解放路106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余建新  ]       
作为协议一方,
卖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作为协议另一方。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标的
1.1买方和卖方同意由卖方作为买方的设备及服务供应商,在[ 合同签订起至24个月 ]期限或阶段或范围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采购订单,出售用于买方或其分公司、子公司[  ]项目的设备(简称“设备”,在采购订单中也称“物料”)和服务。采购订单样本详见本协议附件一。根据不同情况,向卖方下达采购订单的采购单位(“采购方”)可以是买方,也可以是买方的分公司、子公司。根据不同情况,向采购方提供设备和服务的,可以是卖方,也可以是卖方授权的各单位(统称供应商)。供应商清单详见附件。供应商清单变更的,卖方需要提前[ 3
 ]日书面通知买方,并经买方或买方授权的[ 需求 ] 部门盖章确认后方能生效。本协议的双方指卖方以及买方和/或采购方。
卖方保证,供应商全部具备履行本协议及采购订单项下权利义务的全部主体资格和能力。卖方承诺,对供应商履行本协议和/或采购订单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连带责任。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选择卖方或供应商承担本协议和/或采购订单项下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
1.2买方和卖方确认,卖方为本协议的设备及服务供应商,未经买方和采购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协议及/或采购订单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第二条 具体采购安排
2.1本协议有效期和约定的供货份额内,买方和/或采购方通过向卖方和/或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的方式采购协议设备以及服务。
2.2本协议附件约定的供货份额为预估值,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按照实际采购需求向卖方和/或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
2.3双方同意由卖方和/或供应商作为买方/采购方的设备及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后至[ 24个月 ]。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 新的 ]设备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买方就再次采购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4)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日期:
(1)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 新的 ] 设备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买方就再次采购[ 新的 ] 设备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4)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2.4双方约定按第2.4.1条的方式对采购订单的法律效力进行确认并由卖方和/或供应商传回采购方。如卖方和/或供应商在采购订单发出后[ 24 ]小时内未传回采购订单,则视为卖方和/或供应商已确认订单并同意接受采购订单约束,除非买方和/或采购方撤销采购订单;如果卖方和/或供应商对传回的采购订单进行了任何修改,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不同意修改内容、拒绝确认采购订单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4.1采购订单确认方式为以下第(2)种方式:
(1)双方签字盖章,采用电子印章的,双方加盖电子印章。
(2)其他方式:采购方或采购方授权的[ 需求 ]部门与供应商签字盖章。
2.4.2除双方加盖电子印章的订单外,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将采购订单原件在[ 30 ]日内送达采购方(否则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
2.4.3确认的采购订单对卖方和/或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未经买方和/或采购方同意,卖方和/或供应商不得再对确认的采购订单进行变更或撤销。
2.5卖方和/或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违反本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之一的,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采取包括中止订单、终止订单、调整或取消卖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供货份额、直接按卖方和/或供应商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确定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采购订单的价格、直至终止本协议、取消其设备及服务供应商资格等措施。
2.5.1卖方和/或供应商违反第1.2条规定将本协议及/或采购订单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2.5.2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确认采购订单,或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限传回采购订单。
2.5.3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和/或供货份额向采购方供货的。
2.5.4提供的协议设备或服务的内容、性能和质量等与协议规定不符的。
2.5.5[ / ]。
2.5.6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2.6本协议期间买方和/或采购方按照2.5条约定调整或取消卖方和/或供应商在本协议项下的供货份额的,按以下方式进行:
2.6.1如上述2.5条约定的情形首次发生,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核减卖方和/或供应商在该采购方的供货份额,核减的供货份额相当于当期采购订单金额的两倍;
2.6.2如上述2.5条约定的情形在同一采购方下达采购订单时第二次发生,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核减卖方和/或供应商在该采购方的全部供货份额;
2.6.3如卖方和/或供应商被买方和/或采购方核减两个采购方的全部供货份额后,仍发生上述情形,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视情节核减卖方和/或供应商的其他供货份额,直至取消全部供货份额。
2.7根据本协议下达的采购订单受本协议的约束。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买方和/或采购方不再向卖方和/或供应商下达新的采购订单,但双方仍应按照本协议的其他规定和已确认的采购订单继续履行,直至该采购订单下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采购订单终止或解除,不影响本协议效力。
第三条 价格
3.1本协议项下采购方向卖方和/或供应商支付的金额以订单进行结算,具体金额以订单费用金额为准。卖方和/或供应商根据本协议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提供的设备及服务的单价见附件[ / ]。
3.2采购订单的价格包括:
(1)卖方和/或供应商应提供的本协议采购订单范围完整的设备和服务费用。
(2)卖方和/或供应商应承担的安装及技术服务等费用。
(3)使设备适于运输及多次装卸操作的包装费用。
(4)卖方和/或供应商负责运送设备到买方和/或采购方指定地点前的所有费用。
(5)卖方和/或供应商将设备销售给买方和/或采购方而应缴纳的所有税费。
(6)买方就卖方和/或供应商履行本协议所应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
除另有约定外,买方和/或采购方无需就本协议及采购订单项下委托事项向卖方和/或供应商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因国家税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化的,单价价款(不含税价)不变,增值税款和采购订单金额(含税价)相应变更。
3.3卖方和/或供应商须在每月[ 25 ]日前对本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发至买方经办人或联系人电子邮箱或传真至买方。
第四条支付
4.1订单下的费用由采购方以银行转账付至上述卖方和/或供应商银行账户。卖方和/或供应商依据采购订单约定的发票抬头以及发票金额,直接向采购方开具对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卖方和/或供应商以及采购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详见采购订单。
4.2采购方应按以下条款向卖方和/或供应商支付当期采购订单下的费用:
4.2.1交货付款
本协议生效且卖方和/或供应商按照采购订单规定全部交付设备,采购方收到卖方和/或供应商提供的如下单据后[ 30 ]日内,采购方向卖方和/或供应商支付当期采购订单总价的[ 100 ]%的交货付款。
(1)卖方出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2)经双方确认的当期采购订单,原件一份。
(3)卖方和/或供应商发出的付款通知书,原件一份。
(4)到货证明,原件一份。
4.3卖方向买方和/或采购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和/或供应商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买方,送达日期以买方和/或采购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和/或供应商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买方和/或采购方无法抵扣的,卖方和/或供应商还应赔偿买方和/或采购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4.4如卖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协议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4.3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当按照第4.3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要求卖方和/或供应商支付发票金额[ 10 ]%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和/或采购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4.5若根据本协议规定,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4.6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与支付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双方分别承担。
第五条交货
5.1交货日期及交货安装地点:见采购订单。
5.2交货方式:设备由卖方和/或供应商负责包装并送至买方和/或采购方指定地点。发货同时,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提交两份发/到货证明原件。买方和/或采购方代表将根据发/到货证明核对到货的箱数,在两份发/到货证明原件上签字并将其中的一份原件退还给卖方和/或供应商。买方和/或采购方代表在发/到货证明原件上签字将仅具有证明买方和/或采购方在某一日期所收到的设备箱数以及箱体表面是否严重破损的作用。
5.3卖方和/或供应商将设备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毕并经买方和/或采购方验收合格之前,设备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卖方和/或供应商承担;经买方和/或采购方验收合格并由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后,本协议项下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至买方和/或采购方。
5.4卖方和/或供应商应于设备装运前[ 1 ]个工作日通知买方和/或采购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如下内容:
(1)协议号及发货设备协议价格。
(2)设备备好时间。
(3)设备总体积。
(4)总箱数。
(5)总毛重。
(6)每件体积。
(7)集装箱总数。
(8)任何重量超过[ /]吨或体积超过[ / ]立方米的设备的总毛重和总尺寸。
(9)危险设备名称,特别保护措施及操作方法。
(10)对温度、湿度、震荡等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在运输途中所采取的特别保护措施。
(11)[  /]。
5.5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对所有设备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适于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操作,保证在正常装卸和操作条件下设备能够安全无损坏地抵达现场。
5.6卖方和/或供应商不得使用松木进行上述包装。如卖方和/或供应商采用木质包装的,必须具备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检疫证明文件。
5.7当期采购订单下的协议设备装完后[ 1 ]日内,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将合同号、订单号、承运人、承运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运单号、设备名称、数量、体积(用m³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启运日期等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和/或采购方。5.8买方和/或采购方接收后发现设备有误的,有权要求卖方和/或供应商自负费用回收或转运有关设备。
第六条设备检验和索赔
6.1卖方和/或供应商交付的设备必须满足中国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及本协议的要求。卖方和/或供应商承诺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提供的设备应是全新、完整、技术成熟稳定、性能质量良好的产品,设备及相关许可证明文件、技术文件、软件、服务等均不存在瑕疵。
6.2卖方和/或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经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并应提供相关证明证书作为本协议附件。设备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卖方和/或供应商还应配合买方和/或采购方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6.3对于卖方和/或供应商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6.4如本协议涉及买方和/或采购方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双方应当按照规定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见/)。
6.5卖方和/或供应商同意买方根据需要委托质量检测机构对协议设备的性能等指标进行抽样检测,如抽样检测合格,则检测费由采购方承担;如抽样检测不合格,则检测费由卖方和/或供应商承担。
6.6若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设备有任何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协议约定不符,买方和/或采购方和卖方和/或供应商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在卖方和/或供应商未派代表到场时,该报告将由买方和/或采购方单方签署。该报告将作为买方和/或采购方要求卖方和/或供应商进行退货、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有效证据。卖方和/或供应商负责于[ 3 ]个工作日内自负费用进行更换、补充发货或对设备进行修理并送至本协议确定的买方指定地点,更换或修理设备的费用由卖方和/或供应商承担。
6.7如果在抽样检测中发现设备不合格,则视为卖方和/或供应商违约,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在收到买方和/或采购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自负费用将合格产品送至买方和/或采购方指定地点,并且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支付当期采购订单总价[ 10 ]%的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调整卖方和/或供应商供货份额,直至终止本协议。
6.8样品的封存:卖方和/或供应商应于协议签署的同时,按照本协议的要求提供设备样品,在买方和/或采购方认可后进行封存,作为买方和/或采购方验收设备的标准之一。
第七条安装、上架加电、验收、保修和技术服务
7.1卖方和/或供应商负责按照经买方和/或采购方认可的施工方案和图纸安装设备。在部分或全部设备安装完毕后,若由于某种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设备需要进行再次拆卸、安装,卖方和/或供应商有义务协助买方和/或采购方做好以上工作。如因卖方和/或供应商原因造成再次拆卸、安装,卖方和/或供应商应承担相关费用并赔偿给买方和/或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7.2设备安装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买方和/或采购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设备安装进行验收,并对与协议约定不符的部分提出异议,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如果设备验收合格,双方将签署验收合格证明。未能通过验收的设备由卖方和/或供应商自费拆装回收;如卖方和/或供应商未在买方和/或采购方发出通知后三十日内回收,则买方和/或采购方可自行处理该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拆装或另地存放并收取租金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和/或供应商承担。
7.3卖方和/或供应商提供的设备的保修期为[ 1 ]年,自本协议约定的验收合格证明签署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果设备的性能和质量与协议规定不符,或出现任何故障,卖方和/或供应商负责在[ 10 ]日内免费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换相关设备;保修期内卖方和/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保修责任: [ / ]。保修期满后,如设备有损坏,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在接到买方和/或采购方通知[ 2 ]日内到达现场并维修完毕,保证买方和/或采购方能够正常使用,买方和/或采购方需支付相应的配件成本费和工时费,卖方和/或供应商给予买方和/或采购方届时市场最低价的待遇。但如出现问题或故障是由于卖方和/或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卖方和/或供应商应予以免费维修。
7.4如卖方和/或供应商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应保修义务,包括卖方和/或供应商响应速度、维修速度、保修质量等不符合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因卖方和/或供应商原因不能按协议规定将返修或更换的协议设备及时交至买方和/或采购方)的,买方和/或采购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因此产生之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和/或供应商承担,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直接在保修期尾款或保修期保函金额中扣除相关费用。买方和/或采购方根据本条约定行使相关权利后,如根据协议规定对卖方和/或供应商享有其他权利的,其他权利的行使不受影响。
7.5保修期满后,双方将签署保修期满证书。
7.6对于设备本身存在的质量缺陷、材质不符合要求等,买方和/或采购方随时可提出异议,卖方和/或供应商应按照买方和/或采购方要求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侵权处理
8.1工作进度迟延的违约责任:如果因卖方和/或供应商原因使得交货、检验、初验(含再次初验)、试运行(含顺延和重新计算的试运行期)、终验(含再次终验)等任一阶段工作延误的,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就该等延误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卖方和/或供应商在任一阶段工作的延误,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要求卖方和/或供应商按照下列比率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支付违约金:任一阶段工作迟延的,则每迟延履行1天,卖方和/或供应商应每天按相当于当期采购订单总价[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不足1天时按1天计算。因任一阶段工作迟延而使买方和/或采购方额外增加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险费用、测试费用)由卖方和/或供应商承担。如卖方和/或供应商任一阶段工作迟延使买方和/或采购方遭受损失的,卖方和/或供应商应赔偿买方和/或采购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并且,如卖方和/或供应商任一阶段工作迟延,其迟延违约金金额累计达到当期采购订单总价的10%时或迟延达7天,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该等解除并不免除卖方和/或供应商根据买方和/或采购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8.2迟延提供服务违约金:保修期内,如卖方和/或供应商未能按协议规定及时提供协议项下的服务,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每迟延一次,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当支付当期采购订单总价的[5]%的违约金。
8.3对于卖方和/或供应商依据本协议约定应当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及损失赔偿,买方和/或采购方均有权依据本协议规定从应支付卖方和/或供应商的款项中扣除。如卖方和/或供应商对前述扣款事项有异议,应在接到买方和/或采购方通知后五日内提出。
8.4除非买方解除协议或采购方解除采购订单,否则,卖方和/或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协议的责任。
8.5如买方依据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或采购方解除采购订单的,则卖方和/或供应商除应当依据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买方和/或采购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等)外,卖方和/或供应商并应退还买方和/或采购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相关的设备由卖方和/或供应商自费拆装回收。如卖方和/或供应商未在买方和/或采购方发出通知后三十日内回收,则买方和/或采购方可自行处理该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拆装、另地存放,卖方和/或供应商应承担拆卸费用、租金以及买方和/或采购方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8.6如卖方和/或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不符合协议要求或者质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买方和/或采购方使用卖方和/或供应商设备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支付当期采购订单总价[ 10 ]%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8.7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买方和/或采购方使用设备侵犯其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买方和/或采购方应及时通知卖方和/或供应商,并给予卖方和/或供应商必要的支持。卖方和/或供应商应负责解决,并赔偿买方和/或采购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调查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买方和/或采购方继续使用设备的部分或全部,卖方和/或供应商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买方和/或采购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设备的权利,或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设备,使买方和/或采购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设备,或
(3)其他使买方和/或采购方对设备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他弥补买方和/或采购方受损利益、实现协议目的的合理方式。
卖方和/或供应商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卖方和/或供应商就买方和/或采购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8.8如买方依据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或采购方解除采购订单的,则卖方和/或供应商除应当依据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买方/采购方有权调整卖方供货份额和/或供货范围,直至终止本协议项下采购订单和/或本协议;卖方和/或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赔偿买方和/或采购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等)外,卖方和/或供应商并应退还买方和/或采购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相关的协议设备由卖方和/或供应商自费拆装回收。如卖方和/或供应商未在买方和/或采购方发出通知后三十日内回收,则买方和/或采购方可自行处理该协议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拆装、另地存放,卖方和/或供应商应承担拆卸费用、租金以及买方和/或采购方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8.9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卖方和/或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订单、终止订单、调整或取消卖方和/或供应商在本协议项下的份额直至终止本协议、取消其服务供应商资格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导致第三方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卖方和/或供应商应负责解决;。因此给买方和/或采购方损失的,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全额赔偿:
(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买方和/或采购方(含买方和/或采购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买方和/或采购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9.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时,受影响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十日内通知本协议的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其他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9.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协议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协议中止履行九十日或以上时,买方和/或采购方、或者卖方和/或供应商均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条税费
10.1双方将各自承担中国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法向其征收的所有与协议履行有关的税费。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及采购订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所有因本协议及采购订单引起的或与本协议及采购订单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他部分。
11.4买方有权代表采购方进行诉讼或仲裁
第十二条保密
12.1本协议一方(“披露方”)对其向本协议另一方(“接受方”)按照本协议(或就本协议)提供/披露的各类技术和商业资料、规格说明、图纸、文件及专有技术下(统称“保密资料”)享有合法所有权。
12.2接受方应将保密资料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除本协议授权实施的行为外,不得将保密资料部分地或全部地对外披露。接受方仅可为本协议的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接受方仅得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接受方应当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接受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接受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受方应负责赔偿。
12.3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接受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接受方独立开发的;
(3)由接受方从没有违反对披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或
(4)法律要求接受方披露的,但接受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披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12.4如接受方违反本协议关于保密的约定,应赔偿因此而给披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5除另有约定外,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2  ]年内有效。
12.6本条约定不适用于接受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保密资料的情形。
12.7对于卖方和/或供应商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第十三条协议生效及其他
13.1本协议自买方和卖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2本协议一式[ 两 ]份,买方和卖方各持[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买方和卖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13.4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或者在买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的方式进行。其中:
13.4.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协议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协议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协议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协议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5)[ / ]。
13.4.2本协议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4)如采用买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的方式,信息表单正式创建提交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买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关闭或故障,双方应立即使用书面信函形式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知。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3.4.3本协议各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买方:中国电信[ 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 ]公司
    地  址:[南平市解放路106号]
    联系人:[ 王澈]     
    电  话:[ *** ]    
    传  真:[ / ]     
邮  编:[ / ]
电子邮件:[ / ]
卖方:[  ]     
    地  址:[  ]    
    联系人:[  ]     
    电  话:[  ]     
    传  真:[ / ]     
 邮  编:[ / ]
电子邮件:[ /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协议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3.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3.6如果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某项权利,不构成该方对此项权利的放弃,如果该方已经行使或者部分行使某项权利,并不妨碍其在将来再次行使此项权利。
13.7本协议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3.8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13.9卖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等,将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第三方,。
13.10本协议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
13.11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协议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协议正文为准。
本协议附件为:
附件一订单
附件二交货承诺函
附件三反商业贿赂协议
附件四保密协议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协议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协议正文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
 
买方:中国电信[ 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卖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廉洁协议书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区分公司
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商业活动中的行为,保证招标投标及商业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商业贿赂及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廉洁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承诺
1.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1.2严格遵守中国电信集团招标投标及廉洁从业有关规定。
1.3不收受或变相收受乙方任何形式的馈赠;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钱物;不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乙方宴请;不要求乙方为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1.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收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的无偿服务。
1.5招标投标期间不单独约见乙方工作人员。
1.6不向乙方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秘密及任何细节问题。
第二条  乙方承诺
2.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2.2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签订《廉洁协议书》。
2.3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提供公司股权;
2.4不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以及为其亲属报销任何私人消费的费用。
2.5不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安排旅游或娱乐活动。
2.6不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供应关系的各相关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2.7不得有导致甲方工作人员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有关廉洁从业等规定的行为。
第三条  监督及责任
3.1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可向甲方纪检部门举报;纪检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核查情况做出相应处理。甲方纪检部门举报电话:0591-87553891。
3.2甲方纪检部门有权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廉洁协议的行为。
3.3如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约定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附件1《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关于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的处罚实施办法》、附件2《中国电信福建公司供应商违约处理办法》给予处理。
3.4本廉洁协议书由甲方加盖承办部门印章、乙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附件1: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关于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的处罚实施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供应商切实履行招标法及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加强对供应商遵守中国电信福建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公司”)廉洁协议规定的管理,防范违法违规的现象发生,确保双方合作业务可持续发展,保证福建公司通信工程建设、通信网络安全及公司合法权益,在相关管理办法与规定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供应商指已经或有可能通过福建公司的采购行为(以合同方式有偿获得物资和服务的行为),为福建公司提供物资和服务等资源的企业或机构。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含主设备、终端、备品备件等)、材料、用品(含营销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软件(含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服务包括工程服务(含设计、施工、监理、代理、集成等)、维护服务、营销服务(含广告、宣传等)、咨询服务等。
第三条 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规定是指供应商在参与福建公司采购行为过程中,违背福建公司廉洁协议规定,发生的违规行为。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福建公司及福建辖区内的电信分公司、子公司的采购实施部门在采购、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中对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行为的处理。
廉洁协议内容及规定
第五条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第六条 供应商参与福建公司的采购活动,应按照福建公司的要求签订《廉洁协议书》。
第七条 供应商不得向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亲属”主要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提供公司股权。
第八条 供应商不得宴请福建公司工作人员以及为其亲属报销任何私人消费的费用。
第九条 供应商不得为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安排旅游或娱乐活动。
第十条 供应商不得擅自与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就供应关系的各相关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第十一条 除以上规定外,供应商不得有导致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以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有关廉洁从业等规定的行为。
处罚实施措施
第十二条 供应商发生违反廉洁协议规定第七、八、九条,(1)所有发生事项的累计金额在2000元及2000元以下的,给予书面警告或停止该供应商一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的参与及实施资格;(2)所有发生事项累计金额超过2000元,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根据情节轻重停止该供应商一到两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或涉案地市的参与及实施资格;(3)所发生的事项累积超过5000元的,根据情节轻重停止该供应商两到三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或涉案地市的参与及实施资格。供应商出现第十四条情况的按照第十四条处理。
第十三条 供应商发生违反第五、六、十、十一条,视情节轻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该供应商书面警告,致使工作人员被党纪、政纪处分的停止该供应商一年时间在涉事地市分公司(含专业分公司)的参与及实施资格。
第十四条 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视情节轻重,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2人(含二人)以下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涉案地市三年参与及实施的资格;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3-5人(含5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涉案地市6年参与及实施的资格;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5人以上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全省范围内10年以上参与及实施资格。
第十五条 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采购阶段的,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已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但合同尚未履行阶段的,终止签约。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合同履行阶段,终止合同履行,并解除合同,未履行部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规定两次及以上,在原有处罚基础上,以违规累积次数为倍数处罚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范围内的参与及实施资格。
第十七条 违反廉政规定的供应商属于特大型供应商(与福建公司合作范围广及金额巨大存在长远战略性合作),无法取消供应商参与、实施资格的,可选择经济处罚方式处理;(1)违反第七、八、九条的,按照发生事项累计总金额的100倍收取违约金。(2)违反第五、六、十、十一条的,根据情节轻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收取5-10万元违约金,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被党纪、政纪处分的收取60-80万元违约金。(3)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涉案金额的30倍收取违约金。
处罚实施流程
第十八条 中国电信福建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违规违纪往来被发现或被投诉、举报的,由属地公司纪委办公室或省公司相关部门按按检控类线索报省公司纪委办公室,省公司纪委办公室进行纪律审查,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给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涉及职务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属地公司纪委办公室报省公司纪委办公室后通报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根据通报情节和本办法对违约供应商提出处罚方案,经采购决策机构决策后对违约供应商发出处罚违约通知书并对公司有关单位、部门发出处理执行通知书。
第十九条 省公司采购决策机构是研究对供应商处罚的决策组织,省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是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部门。第二十条 违规供应商采用更名方法逃避处罚的,只要原供应商法人代表人或原股东人数三分之一存在的新公司被视为原违规的供应商。违规供应商法人代表人或股东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的其他公司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有参与及实施业务的,视同为违规应商。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福建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纪委办公室、采购实施部门、合同履行部门共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中国电信福建公司供应商违约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供应商切实履行招标法及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提高供应商运作效率与服务水平,促进供应链可持续发展,保证中国电信福建公司通信工程建设、通信网络安全及公司合法权益,在《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基础上,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供应商违约指在供应商在招标采购、保修期内或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存在违反招标法、延期交付、产品质量问题、支撑服务不到位等未按法律法规、合同履约的情况及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等违约行为。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采购实施部门在招标采购、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中对供应商违反合约行为的处理。集团签订合同、框架协议及订单的违约处理上报集团处理。
第二章 供应商违约分类
第四条 供应商违约行为分为严重违约、货物(服务)交付违约、质量违约、其他服务违约四种类型。
第五条 严重违约指供应商在招标采购、合同履行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合同约定相关条款,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不良供应商。
第六条 货物(服务)交付违约指货物(服务)不能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时间交付的;
第七条 质量违约指供应商提供货物(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与验收(检测)标准要求。
第八条 其他服务违约指其他商务条款违约。
第三章 严重违约处理
第九条 严重违约供应商应纳入黑名单管理。黑名单上的供应商禁止与福建电信开展任何形式的设备与服务买卖及业务合作经济活动。
第十条 在招标采购、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存
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一) 造成重大电信经济损失;
(二) 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三) 侵占电信资产;
(四) 严重欺诈行为;
(五) 发生商业贿赂或其他违法违纪违规案件。
第十一条 供应商进入或退出黑名单由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受理,经过审批同意后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 黑名单供应商实行期限管理,即黑名单上供应商至少一年不得与福建电信开展任何合作。
第十三条 违规情节极其严重并触犯法律的,采取法律手段处理。
第四章 货物(服务)交付违约处理
第十四条 发生货物(服务)延期交付情形要遵循但不仅限于以下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货物每延迟一周交付(不足一周视同一周)处以合同总金额1%的延期交付违约金;超过2周及以上的处以合同总金额1.5%的延期交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延期交付违约金累计超过10%时可终止合同,追究其承担所有因此引起的经济损失与社会责任。
第十七条 第一次发生订单延期2个月到货的则调减2倍订单金额的份额。
第十八条 第二次及以上发生订单延期2个月到货的则每次调减总份额的50%。
第十九条 每发生一次订单不供货的则调减总份额的50%。
第五章 质量违约处理
第二十条 质量违约要遵循但不仅限于以下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在规定时限内免费更换所有与不合格物资同生产批次的货物,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拆除、安装、检测费、运保等直接费用;
第二十二条 暂停供应商剩余份额执行,供应商完成全部整改工作且复检合格后方可恢复供货;
第二十三条 处以不合格货物当期订单总金额的100%违约赔偿金并支付相关质量检测费用。
第六章 其他服务违约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未按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暂停其框架协议执行直至缴纳为止。
第二十五条 保修期内服务违约的,每次处以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0.5%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各种违约超过期限未完成整改的则暂缓支付货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七章 处理流程
第二十七条 供应商违约处理流程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福建分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负责解释,采购实施部门、合同履行部门执行。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七章  应答文件格式
[本章列举常用的几个文件格式,具体项目应结合实际情况,参考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模板进行补充]
应答函
廉洁承诺书
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
主要元器件来源清单
报价表
应答函
应   答  函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我方的应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应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我方承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
我方在参与询价过程中根据询价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询价相关的所有信息。
如确定我方成交: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我方承诺不在签订合同时提出任何附加条件。
我方承诺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询价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方承诺接受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第七章)。本项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不受应答有效期的约束,其效力独立存在,不可撤销。】[具体应用参照招标文件模板]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询价,为保证询价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不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询价,或者以其他方式以他人名义参与询价;不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参与询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或订立攻守同盟;
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询价;
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询价小组成员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成交,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供应商的数量与名称、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询价情况及成交推荐意见等。
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询价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询价活动;
不在办公场所、唱价评审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询价的过程和结果;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不以低于成本报价;
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
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
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应答、宣布成交无效等。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采购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根据规定使用本承诺书的项目,应将本承诺书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致:【XX公司[采购人名称]】: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相关规定”)。
二、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应当符合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以及与贵公司的合同(“合同”)约定,落实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本单位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资质条件。
三、本单位承诺按照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制度(“实名制”)的要求提供身份信息、使用业务,并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四、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网、移动网、互联网,下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本单位保证在处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向个人信息主体(“个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并取得个人的明确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的,本单位保证在处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书面同意。
六、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个人信息或委托贵公司处理个人信息的,本单位承诺已向个人履行了法定告知义务,并取得了个人同意。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或委托贵公司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本单位承诺该等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情况。
七、本单位受贵公司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或本单位与贵公司共同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本单位承诺按照与贵公司的合同约定处理,不得超出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如果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本单位承诺按照贵公司的要求返还个人信息等数据或者予以删除(包括原件和备份),且未经贵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履行合同过程中所收集的任何个人信息等数据。未经贵公司同意,本单位不得转委托他人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
八、对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接触或知悉的贵公司和/或贵公司客户的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本单位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向其他方提供、披露。本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合同约定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泄露、篡改、丢失。对于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接触和获得的个人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九、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工作,健全各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实施个人信息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依法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依法设置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和管理机构,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当该等人员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贵公司。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贵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十、本单位承诺配合贵公司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政府部门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活动提供协助,如实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本单位承诺利用信息网络发送的信息以及向贵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合法。该等信息内容应当严格符合相关规定,本单位不得通过通信网络、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发布任何含有违反下列要求的内容之一(即“九不准”及“六不许”内容)的信息。
“九不准”,即不准发布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六不许”,即:
1、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2、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3、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
4、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5、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6、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十二、本单位承诺不利用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或通过信息通信网络(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网、移动网、互联网,下同)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秘密等活动,不从事任何危害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的活动,不从事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进入信息通信网络或者使用信息通信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信息通信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信息通信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制作、传播、利用网络病毒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5、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
6、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等数据;
7、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和数据处理活动;
8、其他危害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的活动。
十三、本单位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等数据泄露、篡改、丢失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24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书面通知贵公司。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影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突发事件,贵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合同项下业务等紧急措施,以保证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
十四、本单位承诺不进行法律、法规、政府监管规定等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所提供或接入的设备未取得入网许可,或可能影响网络安全或网络服务质量;
2、将合同履行中获得的账号、密码私自转让、转租或以非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
3、在设备、系统、计算机软件等产品或服务中非法植入后门程序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4、利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等数据及重要运营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
5、未经贵公司同意擅自公开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源代码;
6、未经贵公司同意探测、发布贵公司及其关联方(“中国电信”)的网络、终端、信息系统漏洞,对中国电信运营的网络开展渗透测试;
7、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十五、本单位承诺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已关闭与合同约定无关的端口,不存在与合同约定无关的进程。
十六 本单位承诺未经贵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进行任何操作。本单位承诺严格按最小化原则管理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操作权限并事先征得贵公司同意。
十七、本单位承诺对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在交付前完成已知病毒查杀、安全缺陷、漏洞扫描和修复,交付后对发现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十八、本单位承诺无正当理由不会中断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亦不会中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
十九、就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该等产品或服务所包含或调用的开源软件和第三方软件清单,以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并配合贵公司开展软件安全检测和知识产权风险审核等工作。
二十、本单位承诺同意并配合贵公司进行网络安全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检查项、计算环境安全检查项、开发流程检查项等方面。
二十一、本单位承诺按要求提供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需要的材料,严格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中作出的承诺。
二十二、本单位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依据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公开曝光),并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暂停、停止合同项下业务直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贵公司相应损失。
二十三、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引发的投诉、举报,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当通信主管部门、“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中国电信10000热线等各类渠道发生投诉、举报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立即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贵公司相应损失。
二十四、本单位承诺提供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联络人如下: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二十五、本单位承诺如有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对本单位投资的,投资者或本单位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26号)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令 第3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向国家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申报,并被允许实施投资。
二十六、本承诺书经本单位签署后生效。
 
承诺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采购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原件。
2.代理商应答的,制造商和代理商须各自提供一份本承诺函。
3.应答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代理商应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4.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
[与《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同步使用,软件类采购应当使用,使用本文件的应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规使用权证明
 
序号
软件名称
软件类型
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1
 
开源软件或第三方软件
开源许可协议及其说明;或第三方软件许可文件
 
2
 
 
 
 
3
 
 
 
 
……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文件中的条款、增加新的条款。]
编制要求:
1. 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 应提供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含开发环境和开发平台)使用权的证明,证明文件顺序应与清单一一对应。
3. 应答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文件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应满足询价文件对本文件的要求。
 
主要元器件来源清单
[物资类采购应当使用,使用本文件的应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序号
关键元器件名称
关键元器件型号及技术规格
关键元器件生产厂商及生产地
备注
1
CPU
 
 
 
2
GPU
 
 
 
3
NP芯片
 
 
 
……
 
 
 
 

 
注:在后续供应交付过程中,上述元器件来源情况如有变化,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提供书面说明,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更换,且更换后的主要元器件的功能、性能等各类指标均不得低于原元器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文件中的条款、增加新的条款。
2.采购人在询价文件中应将“主要元器件名称”列填写完整,如:服务器存储设备关键元器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CPU、内存(动态存储)、SSD硬盘(固态储存)、HDD硬盘(固态储存)、以太网卡、Raid卡、GPU卡、BIOS、BMC卡等;网络设备关键元器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CPU、射频收发模块、光模块、激光器芯片、NP芯片、交换芯片、内存 等;固网终端关键元器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主芯片、wifi芯片、DDR、FLASH、语音芯片等。]
编制要求:
1. 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 应答人应按照上述表格所列明的关键元器件类型提供应答产品所使用的关键元器件产品的型号、技术规格、供应商、生产地等信息,如同一类型关键元器件存在多家供应商渠道及多款产品,需要分别提供所有供应商及产品型号信息。
3. 代理商应答的,需由制造商提供本清单。应答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代理商应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4. 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报价表
 
报价表
项目名称:2024年中国电信延平分公司办公终端维护需求项目
报价表
序号
产品或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报价不含税单价
最高单价限价(不含税)
1
80*80叫号机纸

1
 
12
2
1.5米打印线

1
 
11
3
通用HP碳粉

1
 
52
4
施乐268D碳粉

1
 
52
5
HP1007碳粉

1
 
29
6
HP12A碳粉

1
 
52
7
HP277碳粉

1
 
52
8
SATA数据线

1
 
4
9
3米打印线

1
 
12
10
SATA电源1分2线

1
 
18
11
实达690K2色带框

1
 
12
12
HP1506打印机维修费

1
 
18
13
730K色带框

1
 
19
14
DPK750色带框

1
 
12
15
VGA线3米

1
 
14
16
理光310芯片

1
 
6
17
理光SP325芯片

1
 
6
18
兄弟5590碳粉

1
 
41
19
HP403D碳粉

1
 
32
20
HP227FDN碳粉

1
 
29
21
HPM226碳粉

1
 
18
22
HP1213打印机粉

1
 
52
23
HP1319打印机碳粉

1
 
52
24
佳能打印机粉

1
 
18
25
HP1319碳粉

1
 
52
26
HP1020打印机粉

1
 
29
27
HP403D硒鼓

1
 
92
28
台式电脑CPU风扇

1
 
46
29
PCI网卡

1
 
69
30
PCI-E网卡

1
 
69
31
外置USB有线网卡

1
 
58
32
兄弟5590D碳粉

1
 
29
33
通用兄弟打印机粉

1
 
52
34
HDMI高清数据线1.5米

1
 
29
35
3米HDMI连接线

1
 
35
36
5米HDMI连接线

1
 
41
37
理光打印机碳粉

1
 
43
38
理光SP325碳粉

1
 
43
39
理光310碳粉

1
 
43
40
HP227碳粉

1
 
52
41
HPM277彩色碳粉

1
 
52
42
打印机搓纸轮

1
 
35
43
施乐P268碳粉

1
 
52
44
联想7650碳粉

1
 
52
45
HDMI转VGA转换器

1
 
41
46
通用联想碳粉

1
 
32
47
HP彩机黑色碳粉

1
 
41
48
联想7450碳粉

1
 
29
49
通用兄弟打印机碳粉

1
 
52
50
HP彩机碳粉

1
 
52
51
5米VGA线

1
 
41
52
10米VGA线

1
 
58
53
HP彩机转印刮板组件

1
 
150
54
佳能A3打印机硒鼓

1
 
75
55
USB打印切换器1-2

1
 
75
56
绿联USB1转4转换器

1
 
41
57
绿联移动硬盘盒

1
 
75
58
HPM227碳粉

1
 
52
59
HP452彩机碳粉

1
 
52
60
兄弟3170碳粉

1
 
32
61
HPM277硒鼓

1
 
150
62
HPM281彩机碳粉

1
 
41
63
兄弟3150彩机碳粉

1
 
32
64
HP388A硒鼓

1
 
98
65
USB转VGA线

1
 
69
66
显示器灯管更换维修

1
 
35
67
兄弟打印机搓纸轮

1
 
35
68
HP7115A硒鼓

1
 
41
69
笔记本电源适配器

1
 
115
70
台式电脑开关更换

1
 
58
71
HP2612A硒鼓

1
 
98
72
HP12A鼓

1
 
98
73
施乐P268粉盒

1
 
75
74
联想7650粉盒

1
 
110
75
联想M7650粉盒

1
 
110
76
施乐P268D粉盒

1
 
110
77
HP227粉盒

1
 
115
78
HP230A粉盒

1
 
75
79
HP278硒鼓

1
 
98
80
HP277硒鼓
 
 
 
0
81
HP280A硒鼓

1
 
84
82
笔记本CPU风扇

1
 
75
83
兄弟5590粉盒

1
 
98
84
MFC-8535DN粉盒

1
 
98
85
笔记本无线网卡

1
 
98
86
联想M7650定影组件

1
 
110
87
HP台式机电源

1
 
150
88
施乐打印机搓纸轮

1
 
29
89
HPM281彩色蓝鼓组

1
 
115
90
HP955墨盒

1
 
138
91
联想笔计本键盘

1
 
138
92
hp笔记本电池

1
 
219
93
HP32A硒鼓

1
 
52
94
联想笔记本电池

1
 
230
95
HP5200硒鼓

1
 
294
96
HP2551鼓组

1
 
75
97
HP打印机扫描盖板

1
 
58
98
HP551硒鼓

1
 
403
99
兄弟3150彩机定影

1
 
173
100
针式打印机打印头

1
 
230
 
合计:
 
 
 
 

 
★合同期为两年。
★服务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
 (*以上内容请不要作修改或删除*)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文件中的条款、增加新的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第八章 其他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备注
耗材及办公设备配件 - 1

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福建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