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闽侯县第一中学白沙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闽侯县第一中学白沙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第一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白沙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白沙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ZB2024118
项目名称:白沙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人员配置须遵守《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填写要求: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属行业应与前述规定的行业一致,并明确填写供应商的具体企业类型(即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划型标准和实际情况选择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①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 (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第三章“四、其他事项”中“2、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5日 至 2024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异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采购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jzkzb@vip.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响应磋商与质疑。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银行账户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第一中学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恒心路11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白沙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ZB2024118
项目名称:白沙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所属行业 | 磋商保证金 (元) |
1 | 闽侯县第一中学白沙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00 | 物业管理 | 3200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人员配置须遵守《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填写要求: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属行业应与前述规定的行业一致,并明确填写供应商的具体企业类型(即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划型标准和实际情况选择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①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 (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第三章“四、其他事项”中“2、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5日 至 2024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异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采购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jzkzb@vip.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响应磋商与质疑。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银行账户信息
账 户 信 息 (招标文件购买、服务费交纳) |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
账 号:8111 3010 1280 0279 308 | |
账 户 信 息 (投标保证金交纳) |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 |
账 号:3505 0161 0007 0000 7106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第一中学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恒心路11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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