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莆田农村“一户一表”及老旧管网改造工程(涵江区梧塘镇一户一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监理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招标公告】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莆田农村“一户一表”及老旧管网改造工程(涵江区梧塘镇一户一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监理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莆田市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莆田农村"一户一表"及老旧管网改造工程(涵江区梧塘镇一户一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莆田农村“一户一表”及老旧管网改造工程(涵江区梧塘镇一户一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监理
答疑纪要
一、网上提问部分:
疑问1: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5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及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号)、(闽发改规[2023]7号)的文件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下,免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该项目要求提交保证金,是否与政策不符?
答: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当出现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情形时,投标人或中标人须于5个工作日内足额补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等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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