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田县公安局前场地修复平整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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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三明市 | 采购单位 | 大田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大田县公安局前场地修复平整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大田县公安局前场地修复平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大田县均溪镇雪山南路4号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Q2024-TP065
项目名称:大田县公安局前场地修复平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1.994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994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竣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2)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3)其他资格证明材料:①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1日 至 2024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大田县均溪镇雪山南路4号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大田县均溪镇雪山南路4号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开标室(大田县均溪镇雪山南路4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田县公安局
地址:大田县福田路399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13515984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雪山南路4号二楼
联系方式:小高/小施 15705936380/0598-7235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高
电 话: 15705936380
大田县公安局前场地修复平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大田县均溪镇雪山南路4号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Q2024-TP065
项目名称:大田县公安局前场地修复平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1.994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994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品目预算 | 最高限价 | 所属行业 |
1-1 | B02130199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大田县公安局前场地修复平整 | 1项 | 否 | 51.9948万元 | 51.9948万元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注: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51.9948万元(即为本项目投标时的最高限价,其中暂列金:24542元)。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竣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2)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3)其他资格证明材料:①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1日 至 2024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大田县均溪镇雪山南路4号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大田县均溪镇雪山南路4号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开标室(大田县均溪镇雪山南路4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田县公安局
地址:大田县福田路399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13515984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雪山南路4号二楼
联系方式:小高/小施 15705936380/0598-7235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高
电 话: 15705936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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