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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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南平市 | 采购单位 |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的基本要求,也是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工作基础和永久基本农田年度评估调整的前置条件。为扎实做好永久基本农田管理,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函〔2024〕269号)文件要求,拟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现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确定本项目最高控制价。有关事项如下:一、工作内容及成果提交要求
(一)工作内容
1.根据国家和省上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的有关要求,对县(市、区)提交的成果开展检查、核查(包括数据库建设的完整性、规范性,以及各项数据之间的逻辑性等)。同时,配合落实国家和省上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数据及要求。
2.对县(市、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内业100%逐图斑核实审查,对内业数据分析无法准确评判的图斑(如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中疑似非耕地图斑),进行外业抽查核验,抽查比例不低于疑似图斑的50%。
3.汇交县(市、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编制市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工作报告,并建立储备区数据库。
(二)成果提交要求
1.文字成果:市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总结报告。
2.表格成果: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统计表。
3.成果汇总: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形成市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
二、资质要求
技术支撑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具有规划、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价材料及时限要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
1.《报价单》原件1份;
2.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
3.在有效期内的《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所有提交的材料应清晰明了不可残缺,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应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按规定用文件袋统一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文件袋封面注明本项目名称)。
(二)其他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5日12:00前(北京时间)提交报价材料,未按本公告要求递交材料或逾期递交的,视为无效报价。请各意向技术支撑单位通过快递、挂号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提交至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西路79号南林写字楼2号楼市自然资源局罗先生收,逾期将不予接收。不接受传真或电话报价。联系电话:0599-8617315、15860958680。
若报价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若报价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单位授权书。
附件:1.南平市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要求
2.南平市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报价单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9日
(一)工作内容
1.根据国家和省上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的有关要求,对县(市、区)提交的成果开展检查、核查(包括数据库建设的完整性、规范性,以及各项数据之间的逻辑性等)。同时,配合落实国家和省上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数据及要求。
2.对县(市、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内业100%逐图斑核实审查,对内业数据分析无法准确评判的图斑(如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中疑似非耕地图斑),进行外业抽查核验,抽查比例不低于疑似图斑的50%。
3.汇交县(市、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编制市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工作报告,并建立储备区数据库。
(二)成果提交要求
1.文字成果:市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总结报告。
2.表格成果: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统计表。
3.成果汇总: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形成市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
二、资质要求
技术支撑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具有规划、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价材料及时限要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
1.《报价单》原件1份;
2.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
3.在有效期内的《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所有提交的材料应清晰明了不可残缺,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应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按规定用文件袋统一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文件袋封面注明本项目名称)。
(二)其他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5日12:00前(北京时间)提交报价材料,未按本公告要求递交材料或逾期递交的,视为无效报价。请各意向技术支撑单位通过快递、挂号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提交至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西路79号南林写字楼2号楼市自然资源局罗先生收,逾期将不予接收。不接受传真或电话报价。联系电话:0599-8617315、15860958680。
若报价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若报价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单位授权书。
附件:1.南平市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要求
2.南平市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报价单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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