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清核电2024-2026年生产用大宗化学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市
发布日期:2024-07-22
【招标公告】福清核电2024-2026年生产用大宗化学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福清核电2024-2026年生产用大宗化学品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核电2024-2026 年生产用大宗化学品采购项目(第二次)已
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
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3FQHD003124
2.2招标项目名称
福清核电2024-2026 年生产用大宗化学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2.3 招标项目概括
2.4 招标范围
承担福清核电生产用大宗化学品等物项采购项目,包括盐酸、次氯酸
钠、磷酸三钠、聚合氯化铝、硫酸、乙醇胺、椰壳活性炭、硼酸、水成膜泡沫
液、水合联氨、氢氧化钠、次氯酸钠、氨水等,共83种类,其中36项危险化学
品(要求投标人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涵盖范围25种类物项),6项易
制毒化学品(要求投标人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涵盖范围4种类
物项),具体详见立项清单。
2.5交货地点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厂区
2.6交货期
预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具体开始时间和结
束时间以买方根据实际合同执行情况确定的通知为准,每批次具体交货时间以
买方书面订单通知为准。
2.7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B: 投标人所供化学品必须符合如下生产工艺:盐酸(槽车)生产工艺
需为氯气、氢气合成氯化氢气体,用水吸收制的工业合成盐酸;氨水(槽车)生
产工艺所用除盐水必须经 EDI 电除盐或离子交换除盐设备做深度除盐。投标人
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报价上满足上述工艺要求,供货前提供经生产厂家盖章相关
证明材料或生产厂家盖章承诺书。
C: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安监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非药品
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且许可证和备案证明经营范围应涵盖范围,具
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D:针对技术规格书清单中第1-7项、第9-10项、第12项、第15项、
第18-19项、第21项物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报价的化学品品牌为原生
产厂家,原生产厂商具备所供物项生产许可资质,供货前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
料(即:投标人需直接向制造厂/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购买,不能从贴牌加工
厂家采购)。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本项目运输工作可分包,运输单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许
可证范围涵盖所采购的危险/易制毒化学品。(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福清核电
2024-2026年生产用大宗化学品采购项目(第二次)售价:1000.00元整,售后款
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
开户单位:
收款账号: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发售时间:2023年12月22日16时55分-2023年12月28日17时
0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
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
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
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
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
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 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
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
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
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客服:021-61592300。
4.4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
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
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桂林
路396号浦原科技园1号楼1层。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01月17日 09
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
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 https://www.cnncecp.com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三山镇前薛村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3号楼3楼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wangmx@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
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仅接
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等异议。
电话:
电子邮件:
8 其他说明
8.1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
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
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
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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