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公告】龙岩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福建龙岩市 发布日期: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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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龙岩市 采购单位 龙岩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龙岩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龙岩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7-18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


项目概况
龙岩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龙岩市公安局委托,拟对龙岩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龙岩市公安局
2、联系人:陈女士/沈女士
3、联系方式:0597-3222222/0597-2890020/0597-2529019
4、联系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龙岩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3508012024000001
3、征集项目简介:龙岩市公安局拟对市公安局警官餐厅、巡特警支队、出入境支队、刑侦支队、两所(拘留所、戒毒所)、监管病区共6个食堂2年食材配送服务进行采购。预算资金一年393万元,2年共计786万,固定折扣率为75%。 食品基准单价: (1)中标人每日所供应的食材供货单价以龙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上一自然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的食材单价作为商品基准单价(遇有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所列清单内的食材,以当月三家询价的方式确定基准单价)。中标人的供应价若高于基准单价,则按食品基准单价*折扣进行结算,同时按规定进行罚款(每发现当天的任何一种食品价格高于所投报折扣的罚没1000元,两种食品价格高于所投报折扣的罚没3000元,大于等于三种食品价格高于所投报折扣的罚没5000元。) (2)本次采购设有采购预算价,采购时根据采购单位需求(种类、品牌、数量等)按照产品价格食品基准单价*折扣进行采购。合同期满或预算金额使用完毕,则合同采购终止。 (3)成交人应按食品基准单价进行折扣,某项食品实际供货单价=该食品基准单价×75%。 (4)折扣应为所有项目的统一折扣,所有项目只能有一个折扣。 (5)投标人提供的报价一览表应填写75%,填写其他形式或数额的,响应文件无效。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1 龙岩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服务期2年)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批发业 1.00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1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所属区划
1 龙岩市公安局 龙岩市 新罗区龙岩大道118号 13225938999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龙岩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食品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活动。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活动。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4年07月18日至 2024年07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地点: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3、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4、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福建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其他补充事宜:






征集人:龙岩市公安局

2024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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