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莆田市涵江区红十字会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货物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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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莆田市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涵江区红十字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货物类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建锈路221号2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LX20240716
项目名称: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响应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完整的身份证(正面、背面)复印件;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人,提供上一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人,提供该半年度或其中任一季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响应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证明文件); 1.2.2、响应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应纳税款的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1.2.3、响应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社会保险费的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有盖章(含电子章)或有二维码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备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1.4、响应人、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响应代表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磋商小组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后,评审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打印响应人的相应信用记录,若发现响应人参加本采购活动近三年内(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惩戒期限未满的;(3)存在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是指罚款金额达到《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罚款额度)】。2.2、响应人、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响应人代表在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2.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3、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响应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响应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如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3.2、响应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响应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也应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应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4、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7日 至 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建锈路221号201#)
方式:上门或邮寄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建锈路221号2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建锈路221号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涵江区红十字会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红十字会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建绣路221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建锈路221号2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LX20240716
项目名称: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金额 | 合同包最 高限价 | 是否属于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响应 |
1 | 自动体外除颤仪(AED)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8台 | ***元 | ***元 | 是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响应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完整的身份证(正面、背面)复印件;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人,提供上一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人,提供该半年度或其中任一季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响应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证明文件); 1.2.2、响应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应纳税款的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1.2.3、响应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社会保险费的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有盖章(含电子章)或有二维码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备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1.4、响应人、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响应代表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磋商小组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后,评审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打印响应人的相应信用记录,若发现响应人参加本采购活动近三年内(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惩戒期限未满的;(3)存在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是指罚款金额达到《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罚款额度)】。2.2、响应人、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响应人代表在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2.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3、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响应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响应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如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3.2、响应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响应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也应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应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4、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7日 至 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建锈路221号201#)
方式:上门或邮寄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建锈路221号2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建锈路221号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涵江区红十字会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红十字会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建绣路221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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