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G228线荔城区北高镇冲沁村-仙游县枫亭镇辉煌村部分路段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大修)(城厢段)、国道G228线城厢东进至笏枫公路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项目(重新招标)的更正公告
【招标信用】G228线荔城区北高镇冲沁村-仙游县枫亭镇辉煌村部分路段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大修)(城厢段)、国道G228线城厢东进至笏枫公路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项目(重新招标)的更正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莆田市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城厢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G228线荔城区北高镇冲沁村-仙游县枫亭镇辉煌村部分路段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大修)(城厢段)、国道G228线城厢东进至笏枫公路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工程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环闽采购【2024】001-1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G228线荔城区北高镇冲沁村-仙游县枫亭镇辉煌村部分路段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大修)(城厢段)、国道G228线城厢东进至笏枫公路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项目(重新招标)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特定资格:“5.2特定条件:无”现更正为:“因本项目属于银行、保险、融资性担保类特定采购项目,若投标供应商为银行、保险、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分公司也可作为供应商参加投标,但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总公司对分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原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中:“★1.3.7服务机构:为便于服务对接,供应商在项目所在省份或地市设有分支机构。”现更正为:“1.3.7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为AA+或以上。(需提供相关证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原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中:“★1.3.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偿付能力:2023年第4季度供应商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20%(各投标人需提供总公司2023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做无效标处理。)”现更正为:“1.3.12若投标供应商为保险公司需提供偿付能力:2023年第4季度供应商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20%(各投标人需提供总公司2023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做无效标处理。)”
4、原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中:“★1.3.13依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若投标供应商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则要求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需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做无效标处理)。其他未尽事宜需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现更正为:“1.3.13若投标供应商为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不能小于本项目担保金额。(需提供 2023年度审计报告,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做无效标处理。)”。
5、原招标文件支付方式中涉及的:“本项目保费合同总价(暂定)=项目未支付建设合同价款(41042038元)的10%做为基数*中标年化费率*450天(暂定)/365天。”现更正为:“本项目保费合同总价(暂定)=项目未支付建设合同价款(410420388元)的10%做为基数*中标年化费率*450天(暂定)/365天。”
6、原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8日9时00分,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999号九龙小区写字楼B栋22层。”现更正为:“2024年07月22日9时00分,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999号九龙小区写字楼B栋22层。”
二、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于2024年07月10日在相关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有调整,现重新上传调整后的招标文件,若与更正公告有冲突,以重新上传调整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莆田市城厢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人:*** 联系方法:***
(2)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4层
联系人:*** 联系方法:***
莆田市城厢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6日 2024年07月16日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环闽采购【2024】001-1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G228线荔城区北高镇冲沁村-仙游县枫亭镇辉煌村部分路段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大修)(城厢段)、国道G228线城厢东进至笏枫公路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项目(重新招标)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特定资格:“5.2特定条件:无”现更正为:“因本项目属于银行、保险、融资性担保类特定采购项目,若投标供应商为银行、保险、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分公司也可作为供应商参加投标,但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总公司对分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原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中:“★1.3.7服务机构:为便于服务对接,供应商在项目所在省份或地市设有分支机构。”现更正为:“1.3.7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为AA+或以上。(需提供相关证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原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中:“★1.3.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偿付能力:2023年第4季度供应商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20%(各投标人需提供总公司2023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做无效标处理。)”现更正为:“1.3.12若投标供应商为保险公司需提供偿付能力:2023年第4季度供应商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20%(各投标人需提供总公司2023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做无效标处理。)”
4、原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中:“★1.3.13依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若投标供应商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则要求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需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做无效标处理)。其他未尽事宜需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现更正为:“1.3.13若投标供应商为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不能小于本项目担保金额。(需提供 2023年度审计报告,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做无效标处理。)”。
5、原招标文件支付方式中涉及的:“本项目保费合同总价(暂定)=项目未支付建设合同价款(41042038元)的10%做为基数*中标年化费率*450天(暂定)/365天。”现更正为:“本项目保费合同总价(暂定)=项目未支付建设合同价款(410420388元)的10%做为基数*中标年化费率*450天(暂定)/365天。”
6、原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8日9时00分,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999号九龙小区写字楼B栋22层。”现更正为:“2024年07月22日9时00分,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999号九龙小区写字楼B栋22层。”
二、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于2024年07月10日在相关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有调整,现重新上传调整后的招标文件,若与更正公告有冲突,以重新上传调整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莆田市城厢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人:*** 联系方法:***
(2)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4层
联系人:*** 联系方法:***
莆田市城厢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6日 2024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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