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验收抽验及专项抽查服务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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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验收抽验及专项抽查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因工作开展需要,需要完成2022-2023年度全市未验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抽验及部分县(市)区2019年度以来高标准农田项目专项抽查,经研究,对以上工作项目服务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2-2023年度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抽验及2019年度以来高标准农田项目专项抽查
二、项目限价:人民币***元
三、采购内容
1.项目验收抽验。2022-2023年度福州市高标准农田项目验收抽验4宗(均为2500亩以下),福清、永泰、闽侯、闽清各抽验1宗。验收内容包括:制度落实情况、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工程管理情况、项目竣工决算编制情况、施工内业资料、监理工作开展情况、坐标上图入库情况、项目区种植情况、项目建设满意度调查情况等。
2.项目专项抽查。抽查罗源、长乐、连江、晋安等4个县(区)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项目共11宗,其中:罗源抽查4宗,长乐、连江各3宗,晋安1宗。专项抽查内容:围绕项目工程质量、项目资金使用、项目验收等环节进行现场检查、查看内业资料。
四、报价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此项任务能力。
3.具备农林行业专业乙级或水利行业专业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
4.单个项目验收由3名(含)以上专家组成,其中水利、农业、财务(概算)各1人,设专家组长1名。专项抽查由2名专家组成,专家应具有水利、财务(概算)等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能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农建函[2021]735号)等文件要求,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检测情况、施工内业资料、监理工作开展情况等验收,提出整改意见并签字负责,确保验收项目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五、其他要求:
1.曾参与我市辖区内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项目监理、施工、设计的单位必须回避,不得参与该项目的竞标。
2.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验收抽查过程中交通、食宿、安全等保障。
3.时间安排
(1)验收抽验时间:2024年7—11月
(2)专项抽查时间:2024年7—8月
4.中标供应商应能满足24小时内响应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安排工作任务的要求。
六、供应商报价材料
1.报价表(含税);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4.农林行业专业乙级或水利行业专业丙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5.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行贿犯罪记录及符合信用要求的声明函(信用声明也可提供信用中国等网站截图复印件);
6.业绩要求:5年内承担过两个以上高标准农田项目设计或验收的相关材料(合同、项目完成证明材料);
7.供应商承诺书:承诺符合本项目公告所有技术及商务要求,若不符合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供应商应能满足24小时内响应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安排工作任务要求的承诺书。
以上报价材料须逐页盖章,统一密封,在封面注明报价项目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七、报名时间
公告期间从2024年7月15日08:30至7月17日18:00(北京时间),报价人应在公告期间内将报价材料文件密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达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5号楼729室农田建设管理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成交供应商确定及合同签订
采购公告期满后,经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开会研究,确定符合采购要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最终成交供应商并在本网公示。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分批提供技术服务。
九、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6号楼7层
联系人姓名:***,电话:***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5日
一、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2-2023年度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抽验及2019年度以来高标准农田项目专项抽查
二、项目限价:人民币***元
三、采购内容
1.项目验收抽验。2022-2023年度福州市高标准农田项目验收抽验4宗(均为2500亩以下),福清、永泰、闽侯、闽清各抽验1宗。验收内容包括:制度落实情况、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工程管理情况、项目竣工决算编制情况、施工内业资料、监理工作开展情况、坐标上图入库情况、项目区种植情况、项目建设满意度调查情况等。
2.项目专项抽查。抽查罗源、长乐、连江、晋安等4个县(区)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项目共11宗,其中:罗源抽查4宗,长乐、连江各3宗,晋安1宗。专项抽查内容:围绕项目工程质量、项目资金使用、项目验收等环节进行现场检查、查看内业资料。
四、报价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此项任务能力。
3.具备农林行业专业乙级或水利行业专业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
4.单个项目验收由3名(含)以上专家组成,其中水利、农业、财务(概算)各1人,设专家组长1名。专项抽查由2名专家组成,专家应具有水利、财务(概算)等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能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农建函[2021]735号)等文件要求,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检测情况、施工内业资料、监理工作开展情况等验收,提出整改意见并签字负责,确保验收项目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五、其他要求:
1.曾参与我市辖区内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项目监理、施工、设计的单位必须回避,不得参与该项目的竞标。
2.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验收抽查过程中交通、食宿、安全等保障。
3.时间安排
(1)验收抽验时间:2024年7—11月
(2)专项抽查时间:2024年7—8月
4.中标供应商应能满足24小时内响应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安排工作任务的要求。
六、供应商报价材料
1.报价表(含税);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4.农林行业专业乙级或水利行业专业丙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5.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行贿犯罪记录及符合信用要求的声明函(信用声明也可提供信用中国等网站截图复印件);
6.业绩要求:5年内承担过两个以上高标准农田项目设计或验收的相关材料(合同、项目完成证明材料);
7.供应商承诺书:承诺符合本项目公告所有技术及商务要求,若不符合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供应商应能满足24小时内响应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安排工作任务要求的承诺书。
以上报价材料须逐页盖章,统一密封,在封面注明报价项目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七、报名时间
公告期间从2024年7月15日08:30至7月17日18:00(北京时间),报价人应在公告期间内将报价材料文件密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达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5号楼729室农田建设管理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成交供应商确定及合同签订
采购公告期满后,经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开会研究,确定符合采购要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最终成交供应商并在本网公示。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分批提供技术服务。
九、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6号楼7层
联系人姓名:***,电话:***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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