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永安工务段轨道作业车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公开询价第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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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三明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永安工务段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永安工务段轨道作业车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永安工务段轨道作业车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公开询价第二次公告)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NCJ-YAGWD-CLK-2024-026)
一.采购条件
现就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永安工务段轨道作业车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法。该项目如发生同一项目出现不予受理的报价或无效报价且有效报价不足3家时,可直接发布二次公开询价公告,二次公开询价有效报价仍不足三家,可直接转为谈判,谈判分为3轮报价,原则上第一轮报价为报价函中的报价,最终以最后一轮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并推荐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人不同意进行谈判,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报价。本项目如报价无效无须上会,可直接发布报价无效公示。报价过程中递交报价函不足3家,可直接发布二次公开询价公告,二次公开询价过程中递交报价函仍不足3家的,提交本段物资管理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转为谈判。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4.1营业范围: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能提供增值税发票;报价人营业范围应包含本项目物资。
4.2质量保证能力:
①除国家或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外,其他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1年。
②本项目中列入国家、行业、产品认证或技术审查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质检报告、合格证。
③卖方需提供质量保证承诺书。投标产品在质保期内,当接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内要赶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调试及更换,如违反上述规定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进行赔偿。
4.3信誉要求:
①报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②报价人或所投标产品未处在南昌局集团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等被限制使用或处罚期内;不接受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供应商。
不接受信用评价为C、D 级的供应商参与除公开招标以外的其它方式的采购项目。
3.4其他履约信用: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报名。
①发生拉拢、腐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和公司出资设立的企业。下同)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行为,致使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干部和职工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四风”纪律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处理、企业纪律处分或司法处罚且仍在处理期的供应商(包括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控股子公司、涉案行为人)。
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
4.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方式
5.1 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1《报价函》。
5.2 公告时间:2024年7月9日17:00至2024年7月12日17:30止。
5.3 报价的起始、截止日期及时间: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函》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证明材料(含技术证明资料)扫描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邮件名必须为公告编号)一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发送至yagwdclk@126.com邮箱。
5.4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的《报价函》(附件)、资格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必须与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5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六.报价函填报要求
6.1报价人须为已在国铁集团商务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6.2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单位信息栏目(已标黄)不能为空,对应供货项目报价,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和《报价函》电子版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前,视同无效报价。
6.3 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报价函合计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6.4 对报价人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其中,“不含税价”为包到不含税单价,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非13%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税率”栏填写税率,如不填写则默认为13%增值税。对报价人不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6.5报价人需填写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并报价,如未按要求填写生产厂家或品牌则视为无效报价。
6.6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以及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我方邮箱接收邮件时间超出“报价截止时间”,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6.7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6.8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报价清单》《报价函》相关要求。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永安工务段
详细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东街道黄竹洋路168号永安工务段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接收报价函邮箱:yagwdclk@126.com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铁路95306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媒介上发布。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永安工务段
2024年7月9日
一.采购条件
现就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永安工务段轨道作业车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 单位 | 采购 数量 | 规格型号 | 交付地点 | 交付日期 | 备注 |
1 | 轨道作业车视频监控设备 | 套 | 2 | 详细技术要求见询价文件 | 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 | 8月10日前 | 报价含13%增值税 |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法。该项目如发生同一项目出现不予受理的报价或无效报价且有效报价不足3家时,可直接发布二次公开询价公告,二次公开询价有效报价仍不足三家,可直接转为谈判,谈判分为3轮报价,原则上第一轮报价为报价函中的报价,最终以最后一轮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并推荐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人不同意进行谈判,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报价。本项目如报价无效无须上会,可直接发布报价无效公示。报价过程中递交报价函不足3家,可直接发布二次公开询价公告,二次公开询价过程中递交报价函仍不足3家的,提交本段物资管理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转为谈判。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4.1营业范围: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能提供增值税发票;报价人营业范围应包含本项目物资。
4.2质量保证能力:
①除国家或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外,其他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1年。
②本项目中列入国家、行业、产品认证或技术审查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质检报告、合格证。
③卖方需提供质量保证承诺书。投标产品在质保期内,当接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内要赶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调试及更换,如违反上述规定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进行赔偿。
4.3信誉要求:
①报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②报价人或所投标产品未处在南昌局集团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等被限制使用或处罚期内;不接受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供应商。
不接受信用评价为C、D 级的供应商参与除公开招标以外的其它方式的采购项目。
3.4其他履约信用: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报名。
①发生拉拢、腐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和公司出资设立的企业。下同)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行为,致使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干部和职工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四风”纪律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处理、企业纪律处分或司法处罚且仍在处理期的供应商(包括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控股子公司、涉案行为人)。
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
4.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方式
5.1 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1《报价函》。
5.2 公告时间:2024年7月9日17:00至2024年7月12日17:30止。
5.3 报价的起始、截止日期及时间: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函》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证明材料(含技术证明资料)扫描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邮件名必须为公告编号)一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发送至yagwdclk@126.com邮箱。
5.4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的《报价函》(附件)、资格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必须与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5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六.报价函填报要求
6.1报价人须为已在国铁集团商务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6.2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单位信息栏目(已标黄)不能为空,对应供货项目报价,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和《报价函》电子版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前,视同无效报价。
6.3 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报价函合计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6.4 对报价人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其中,“不含税价”为包到不含税单价,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非13%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税率”栏填写税率,如不填写则默认为13%增值税。对报价人不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6.5报价人需填写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并报价,如未按要求填写生产厂家或品牌则视为无效报价。
6.6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以及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我方邮箱接收邮件时间超出“报价截止时间”,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6.7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6.8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报价清单》《报价函》相关要求。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永安工务段
详细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东街道黄竹洋路168号永安工务段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接收报价函邮箱:yagwdclk@126.com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铁路95306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媒介上发布。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永安工务段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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