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宁德市公安局2024年在职人员及辅警商业补充保险项目市场价格征询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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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德市公安局2024年在职人员及辅警商业补充保险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德市公安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德市公安局2***24年在职人员及辅警商业补充保险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德市公安局2***24年在职人员及辅警商业补充保险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静、陈花
项目联系电话:***593-285***166(工作时间)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德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593-2972221(工作时间)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593-285***166(工作时间)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6号德润广场13幢1梯3***3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德市公安局委托,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21]22号)文件精神,拟对“宁德市公安局2***24年在职人员及辅警商业补充保险项目”进行公开市场询价,现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与“宁德市公安局2***24年在职人员及辅警商业补充保险项目”询价,结合贵司实际情况对本项目进行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德市公安局2***24年在职人员及辅警商业补充保险项目。
2.询 价 人:宁德市公安局。
3.询价机构: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市场询价活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营业执照;
2.须提供保监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报价,以分支机构进行报价的,则提供该分支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报价文件相关资料的方式:有意向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在2***24年***7月12日16:******前向指定邮箱(fjsgxhj@163.com)发送邮件,表明希望参与报价。(邮件主题:希望参与“宁德市公安局2***24年在职人员及辅警商业补充保险项目”报价+公司名称+联系方式)。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24年***7月12日18:******(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则不再接收报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6号德润广场13幢1梯3***3室。
(六)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或者邮寄(采用邮寄形式的,以我司签收日期为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时长,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我司将不予接收。我司不接收到付件。)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本次报价活动为无偿活动,报价活动所产生的费用自理,所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文件,将无偿提供给询价人使用(即表示询价人有权根据各供应商提交的材料筛选合适本项目的报价对象,及有权采用各供应商提交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且不受侵权指控)。
2、供应商须保障询价人或询价机构在使用该报价文件中所涉及的货物、服务、工程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皆与询价人或询价机构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询价人或询价机构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3、本市场询价所产生的结果仅供询价人作为本项目采购单价最高限价的参考依据,不是该项目成交的结果。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招标)活动,询价人也不作书面回复。
4、本次询价活动的解释权归询价人和询价机构。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宁德市公安局2***24年在职人员及辅警商业补充保险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静、陈花
项目联系电话:***593-285***166(工作时间)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德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593-2972221(工作时间)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593-285***166(工作时间)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6号德润广场13幢1梯3***3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德市公安局委托,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21]22号)文件精神,拟对“宁德市公安局2***24年在职人员及辅警商业补充保险项目”进行公开市场询价,现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与“宁德市公安局2***24年在职人员及辅警商业补充保险项目”询价,结合贵司实际情况对本项目进行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德市公安局2***24年在职人员及辅警商业补充保险项目。
2.询 价 人:宁德市公安局。
3.询价机构: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市场询价活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营业执照;
2.须提供保监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报价,以分支机构进行报价的,则提供该分支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报价文件相关资料的方式:有意向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在2***24年***7月12日16:******前向指定邮箱(fjsgxhj@163.com)发送邮件,表明希望参与报价。(邮件主题:希望参与“宁德市公安局2***24年在职人员及辅警商业补充保险项目”报价+公司名称+联系方式)。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24年***7月12日18:******(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则不再接收报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6号德润广场13幢1梯3***3室。
(六)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或者邮寄(采用邮寄形式的,以我司签收日期为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时长,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我司将不予接收。我司不接收到付件。)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本次报价活动为无偿活动,报价活动所产生的费用自理,所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文件,将无偿提供给询价人使用(即表示询价人有权根据各供应商提交的材料筛选合适本项目的报价对象,及有权采用各供应商提交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且不受侵权指控)。
2、供应商须保障询价人或询价机构在使用该报价文件中所涉及的货物、服务、工程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皆与询价人或询价机构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询价人或询价机构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3、本市场询价所产生的结果仅供询价人作为本项目采购单价最高限价的参考依据,不是该项目成交的结果。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招标)活动,询价人也不作书面回复。
4、本次询价活动的解释权归询价人和询价机构。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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