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长乐区分公司食堂服务外包(二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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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长乐区分公司食堂服务外包(二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编号:FJLQ20240206-1
所属行业:服务类
投标开始时间:2024/07/15 0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5 09:00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长乐区分公司食堂服务外包(二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5
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委托,现对中国邮政长乐区分公司食堂服务外包(二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1、项目编号:FJLQ20240206-1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长乐区分公司食堂服务外包(二次)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及要求:
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单价最高限价 | 主要内容 |
1 | 中国邮政长乐区分公司食堂服务外包(二次)采购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厨师服务工时费最高限价***元/小时/人、综合服务工时费最高限价20元/小时/人、其他服务工时费最高限价26元/小时/人。 | 详见磋商文件 |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服务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提供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载明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项目。
(2)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下同。】
(3)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与,可不提供此件。
(4)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若开具的资信证明属于电子形式,提供彩色打印件视同响应本项要求)。
(5)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行为)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被列入严重失信、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最终以磋商小组查询的情况为准。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10)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11)承诺与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1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3)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准入限制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得分包、转包。
(15)提供安全生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范等)。
(16)供应商具备食品生产或经营资质,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部分地方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多证合一的提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行政主管部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5、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0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
(2)地点: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
(3)方式:采购文件(纸质或电子)每套300元,若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采购文件售出一概不退。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1)现场办理:可直接至代理机构办理书面登记手续。2)采用邮件方式办理:在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办事指南”《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注意事项(含登记表下载)》(http://www.fjlqzb.com/newshow.aspx?NewsID=3)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并将填写好的word文档(无盖章版)、盖章版扫描件及转账凭证截图一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fjlqzb888@126.com),发送邮件后请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前台王女士(0591-63037991)办理。(不接受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15日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一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7、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水头路10号
联系人:***
电 话:***
8、代理机构: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
联系人:***
电 话:***
E-mail:fjlqzb888@126.com
网 址:www.fjlqzb.com
9、获取采购文件、缴纳保证金及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1402 02*** 0960 0058 290
10、其他事项:
(1)开具发票事宜: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若为个人转账,则发票抬头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或缴纳服务费(只能公对公转账),开具发票须提供与供应商公章一致的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抬头为个人或政府部门等无税号单位除外。若因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代理机构概不承担责任(不提供换票或补票等服务)。
(2)关于供应商名称: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应与获取采购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名称不符的响应文件。
(3)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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