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蕉城区霍童镇梅溪村孝老食堂加层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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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梅溪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蕉城区霍童镇梅溪村孝老食堂加层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梅溪村民委员会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蕉城区霍童镇梅溪村孝老食堂加层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蕉城区霍童镇梅溪村孝老食堂加层
2.项目编号:HCCG[2024]宁字第006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62485.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 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购买磋商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 07月 04 日 起至 2024年 07 月 11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7.2购买磋商文件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21号3楼、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3报名方式一:供应商到现场报名的,直接至我司填写《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
报名方式二:供应商通过邮箱形式报名,需将加盖公章的《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和报名费用转账凭证发至本公司邮箱:fjhcxm@163.com,邮件发出后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予以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核实后即将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供应商。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8.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纸质文档或电子文档),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磋商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 07 月 15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至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21号3楼,由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4年 07 月 15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21号3楼、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梅溪村民委员会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梅溪村
邮编:352100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代理机构: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21号3楼
邮编:352100
电话:***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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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梅溪村民委员会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蕉城区霍童镇梅溪村孝老食堂加层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蕉城区霍童镇梅溪村孝老食堂加层
2.项目编号:HCCG[2024]宁字第006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62485.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蕉城区霍童镇梅溪村孝老食堂加层 | 1 | ***.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 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其他资格条件 | {C}1、{C}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并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C}2、{C}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的证明材料。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里规定的提供。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购买磋商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 07月 04 日 起至 2024年 07 月 11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7.2购买磋商文件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21号3楼、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3报名方式一:供应商到现场报名的,直接至我司填写《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
报名方式二:供应商通过邮箱形式报名,需将加盖公章的《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和报名费用转账凭证发至本公司邮箱:fjhcxm@163.com,邮件发出后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予以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核实后即将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供应商。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8.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纸质文档或电子文档),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磋商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 07 月 15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至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21号3楼,由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4年 07 月 15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21号3楼、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梅溪村民委员会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梅溪村
邮编:352100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代理机构: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21号3楼
邮编:352100
电话:***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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